碩士女談分手...驚見男友偷拍性愛片不只她 扯出性侵案
台中市蕭姓男子是餐廳員工,曾與一名女研究生為男女朋友,蕭在二人交往時,偷拍性愛影片,女研究生在與男友約分手談判時,意外發現蕭手機還有與其他女子的性愛影片,扯出蕭曾趁另名女子服用安眠藥、酒精後性侵,還拍攝影像,蕭除被判刑外,女研究生求償120萬元(台幣,下同,約3.8萬美元),二審判蕭得賠5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在2019年至2020年間與一名女研究生交往,交往期間蕭趁女友不注意時,偷拍性交影像,其中一次被女友發現後,蕭男搶回手機後刪除影像,但仍保留其他性愛影像。
2020年3月間,女研究生與蕭談判分手時,檢視蕭手機,發現蕭還存有與女研究生的五段性愛影片,女研究生還發現蕭與另名女子的性愛影像。
女研究生事後將此事告知另名被偷拍的女子後,女子與女研究生分別提出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的告訴,蕭在刑事部分,分別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妨害秘密部分,判刑1年,可易科確定。
女研究生另外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告訴,向蕭男求償120萬元,一審判蕭得賠20萬元,女研究生不服,向台中高分院提出上訴,二審認定審酌蕭男拍攝的性愛影片有11段,依照一般社會經驗,如果該批影片被他人發現、觀覽、流傳至網路後,定會造成被害人終日惶恐且惴惴不安,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社會地位後,認為判賠50萬元為合理,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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