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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割喉案 補償父母180萬元

新北市國三生割喉案,新北地檢署上月依殺人罪起訴犯案郭姓少年及其林姓乾妹,被害人楊姓死者父母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協助下,向新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北檢認定死者與父母感情深厚,原可共享天倫,卻因兩位少年的犯行痛失愛子,受到精神上極大痛苦,決議補償死者父母180萬元(約5.5萬美元)。

事發後,犯保協會新北分會除提供被害人家屬陪伴服務及法律諮詢,另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協助家屬向新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依規定,補償金由地檢署或檢查分署支付,經費來源主要為機關預算、矯正機關作業賸餘、沒收的犯罪所得、緩刑或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

依去年初新修正犯保法規定,國家對於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者遺屬,給付的補償金固定為180萬元。此案新北檢上月22日審議通過,死者家屬待收到新北檢核發的決定書,就可向地檢署一次請領全額補償金。

去年12月25日,就讀國三楊姓死者因阻止隔壁班林姓學妹擅自進入教室找朋友,喝斥對方「你又不是我們班的!」林女離去後,找同班郭姓乾哥回頭討公道,雙方口角引發肢體衝突,郭姓少年涉持彈簧刀,當眾朝死者頸部、胸口連刺數刀,死者經送醫以葉克膜急救一天半,雖一度恢復呼吸心跳,最後仍不治。

今年3月21日,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歷經長達3個月調查,宣示將涉案郭姓少年和林姓少女移送檢方偵辦。

因全案事證充分、明確,新北檢僅偵辦27天,上月10日便火速將2人依殺人罪嫌起訴,兩名少年從移送檢方偵辦到起訴移審回少年法庭,並持續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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