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8至親 陳彥翔「自首」改判無期徒刑確定逃死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次子陳彥翔欠債,又屢與父母因家務爭吵,買20公升汽油返家縱火,害母親、妹妹、妻子、三個小孩、大嫂及姪女葬身火海枉死;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二審認定陳「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陳彥翔大嫂母親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已經盡力了,卻沒辦法改變什麼,真的好無力,「也祝廢死法官、無良律師、廢死團體能自求多福,不要有一天也變成受害者,祝福他們」。陳彥翔父親陳秉成接受記者訪問,僅回答沒意見,匆匆掛電話。
陳彥翔積欠龐大債務,常與父母起爭執,2022年6月15日晚上因「誰要洗碗」再度口角,陳彥翔負氣離家,購買20公升汽油。陳返家又和父親爭吵,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朝已潑灑汽油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火勢迅速引燃,機車爆炸。大火不到幾分鐘就燒穿一樓木質裝潢天花板,陳母等八人命喪火窟。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陳彥翔手段殘酷,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陳放火是預謀,但從警察密錄器畫面,陳主動說「我縱的火,趕快啦」,認陳行為「加快後續案件偵辦」;自首不在陳犯罪計畫內,也不是迫於情勢自首,並非「狡黠陰暴」,改判無期徒刑。
檢方上訴,認為陳彥翔是基於殺人直接故意放火,害八人葬身火海,符合憲法判決意旨「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且不符合自首要件。最高法院審理後仍認定陳彥翔自首,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陳彥翔確定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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