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沖肛門、重搥胃破裂…父虐死2歲兒 重判18年
台南市2歲男童前年10月間由父母從投宿的平價飯店送往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陳父最終坦承犯行,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認定他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18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31歲陳男是男童的生父,與男童母親、男童姊姊四人一度同住台南市中西區平價飯店雙人房。陳在這段期間對男童施虐,他以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手捏生殖器,甚至將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還以冷水沖淋、徒手或以器物擊打身體,手法凶殘,導致男童多達20多處擦挫傷、瘀傷等。
有次男童中餐後不久,陳男在飯店房間用拳頭向下搥打平躺的男童上腹部二次,再用手掌重壓同一部位,造成男童肝臟損傷及胃破裂,導致腹膜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父母親發現男童沒反應,送醫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案發後,男童父母均被訴,陳父採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母親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二審均被判2年,已入監服刑。母親出庭作證哽咽說,沒做好母親的責任,如今每天都在反省,出去將為兒子辦法會,減輕其病痛。
陳男坦承全部犯行。合議庭指陳男長期家暴,並一度差點失手把男童捏死,行為惡劣,認他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18年。經鑑定,陳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習慣欺瞞逃避責任,衝擊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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