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臀又摸胸 色主管用生殖器碰女下屬手臂 賠160萬且判刑

台中周姓主管多次在公司騷擾女下屬,除對她襲臀摸胸,還接連用勃起的生殖器故意碰她手臂,女子隱忍半年多身心俱疲,鼓起勇氣要申訴時,周還湊上前查看害她崩潰;法院考量周賠對方160萬元台幣(約4.8萬美元)調解成立,依7個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4月,緩刑3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周男2024年1月到6月間,多次趁著在公司的工作吧台、辦公桌附近,朝女子襲臀亂抓、摸胸,還用自己勃起的生殖器去碰對方手臂,甚至出手摸她下體,前後猥褻至少7次。
女子忍無可忍在公司填寫性騷擾申訴書,周男竟還上前探查她在寫什麼內容,造成女子當場崩潰,情緒失控後報警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周男坦承不諱,與女子指證相符,也有公司內監視器、LINE對話紀錄,女子遇害也到身心診所診斷等可佐證。
法院認為,周男多次用勃起的生殖器觸碰女子身體,又襲臀、摸胸和下體,顯然是猥褻行為,且每次發生時間有差距,應各自論7罪。
法院審酌,周男為逞色慾不尊重女下屬性自主,造成對方身心受創、惶惶不安,考量他最終坦承已有悔意,並已經賠償女子160萬元調解成立。
法院考量一切情狀後,依7個強制猥褻罪各判他7月、8月,7罪應執行1年4月,緩刑3年,應向公益團體提供80小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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