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涉霸凌女工友、女科長 懲戒法院將審前院長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霸凌女工友及女科長,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審查,決議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與李伯道涉性騷擾女部屬案併案審理。
李伯道前年3月被控性騷擾女部屬,並遭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審理中。李伯道也被控霸凌女工友、女科長,但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個案不成立,司法院人審會決議由司法院逕移監察院。
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昨表示,李伯道對女工友與女科長提出苛刻要求或任意責罵,例如當二人為處理私務請假,李就質問「有說過不要隨便請假」、「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我們法院工作太輕鬆了」,使兩人請假受到不必要阻礙。
監委指出,當女工友及女科長未達李伯道工作要求時,李甚至說「妳頭殼是裝什麼」、「讓機關蒙羞」。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調查小組、法評會及司法院人審會審認,李在職場以不友善的言詞與態度對待下屬,使二人感到畏懼,承受身心壓力,認定言行失當,超過合理管理權行使必要程度,職場霸凌成立。
監委表示,法評會雖認為職場霸凌成立,卻又認定李不具重大惡意,因而決議個案評鑑不成立;不過,經監察院調取相關卷證,認定李構成職場霸凌,有移送懲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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