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父母的兩難
在一個會議上,我見到一個曾數次見面但不熟的朋友,她知道我是老年研究所的學生,就問我幾個和失智症有關的問題,如:她的媽媽已經八十幾歲了,很健忘,常常忘東忘西的,是不是罹患了失智症。
我問她,她的媽媽事後會記得剛剛忘記的嗎?她說是。我回答:「她應該還沒有失智症,失智症是忘了就永遠忘了,失智症是不可逆的。」她聽了後很開心,但旋即擔心她媽媽的健康需要人專職照顧。因此,她問我,她還有五年可以退休,若現在提前退休,在聯邦(Federal)工作的退休金會被打折很多,是不是很不划算?
以這個人的情況來推估,聯邦的工作屬於公家機關,提早退休五年,她將得不償失。現在我來說說另一個朋友的情況,她原本在康乃狄克州(Connecticut)的政府單位工作,薪水不錯,彼時,她的孩子們都搬到加州(California)工作,就慫恿媽媽賣掉大房子,搬去加州靠近子女。那個朋友想一想,已經離婚多年了,能夠靠近孩子是很好的想法,就大膽地賣掉房子和辭掉不錯的州政府工作。
如今,已經六十多歲的她,提早五年退休的代價,是退休金得被扣約四成左右。再說她那時賣掉房子,這幾年在疫情之下,美國房價大漲,她在賣完房子後卻沒有立刻在加州買房,因此,她賣房的錢已經貶值了,這樣的貶值,使她退休後的財務能力不足。何況後來她的孩子們也因為工作的變遷,又紛紛搬到其他州去了,反而留下她在加州支付昂貴的房租和生活費用,工作收入卻又比以前專職的收入差很多。
由此來看,對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她們來說,提早退休似乎不是很好的養老方法。
我把這個朋友的境況分析給巧遇的那名朋友,我給她的建議是,若媽媽確實需要專職照顧,或許可以聘請工時(Part time)人員。我還推薦她到華人教會尋找陪伴照顧者,據說那裡有許多人仍然有工作能力,也需要一些收入支持,卻因不懂英語,無法在美國主流社會找到適當的工作。
另外,我也問她,是否有手足可以一起分擔照顧媽媽的工作,畢竟單獨照顧對個人的負擔太沉重。她說她有一個弟弟,但已婚,有兩個小孩,也住在別州。而她一生未婚,也有自己的家,只不過八十多歲的母親狀況多,目前不得不搬入媽媽的家與她作伴。
許多未婚或離婚、喪偶的女性朋友,都被認為是理所當然應該陪伴和照顧老年父母的人選,但這其實對她們是不公平的。我的一個大學同學是喬治亞州梅岡城(Macon, GA)人,她擁抱美國南方的文化,盡責照顧媽媽和繼父,直到他們過世。之後,她無法再找到適當的工作,打零工的收入低,不夠支出自己的生活費用。她非常後悔把自己最適合在職場工作的那些年,都拿去照顧媽媽和繼父,如今自己還癌症上身,卻財力窘困,真是得不償失。
因此,在中年路上的妳,是否要辭職照顧老年父母,需要做一些評估和考量後才行動。需要思考,如果貿然做決定,自己的老年會是什麼樣的下場,絕對不是孝不孝順這樣的傳統價值能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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