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為愛情做點什麼(一一)
鳳儀本著息事寧人的心態,盡阿權老婆最後的義務,開車接送他一家赴他外婆的壽宴。晚上吃完酒席送大家回家後,阿權說要去市區一位朋友家,讓鳳儀順便捎他一程。
自提離婚起,鳳儀就把阿權趕出了自己的房子。沒有收入、沒有工作的阿權只好搬回父母家中住。回到市區,阿權趁鳳儀在加油站交錢時,把車開走了。鳳儀是拔了鑰匙才去交錢的,沒想到阿權果真配了備用匙。
阿權讓鳳儀接送赴壽宴是真的,蓄謀伺機偷車也是真的。一個人,對汽車癡迷到什麼程度,才會做這麼愚蠢的事?當初他父親急匆匆把自己的汽車賣掉,與他的這一「癖好」不無關係。
我帶著運動過後的一身臭汗,飛車去加油站接鳳儀,然後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做筆錄。在此之前,鳳儀已打電話報過警,派出所的同志問明情況後,覺得不好處理,說這是搶車還是小夫妻耍花槍,不好定奪。我先打電話向正在幫鳳儀處理離婚事宜的劉大狀請教,再打電話向張小盒同學求救。小盒混跡媒體多年,各方面的人脈都有點。
員警同志撥打阿權的電話,通了,沒人接聽。再發短信向他解釋,如果現在馬上把車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從輕處理,否則嚴懲。
再過一會,有人建議我們自己處理,不要立案……在警員的眼裡,這個事情小之又小,純屬胡鬧,浪費警力。鳳儀看我一眼,咬牙放了一段錄音。一段可怕的錄音,一個男的一邊罵髒話,一邊揍一個女人,女人的哭喊聲尤其淒慘。無疑,挨揍的女人是鳳儀,施暴的人是阿權。
放完,鳳儀陰著臉對那個人說:「現在能立案了嗎?」(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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