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火車站領婆娘(一七)
陳大闖
到六三年,我這婆娘已經生了兩個娃,頭一個是女娃、第二個是男娃。把我媽高興得成天抱著娃村裡轉,一遇到人,人家還沒有打問,她就笑容可掬地說:「我孫子、我孫子,叫個全兒,我全都有了。」
我媽自己省,給孫子可捨得。自己看的雞下了蛋,每天餾饃的時候放上兩個,叫娃坐在小凳子上自己剝皮,然後捏些鹽說:「婆給我娃撒些鹽。」
我們的房也蓋了,晚上兩個娃娃和我媽睡,娃有些害怕我。我和婆娘睡新房、新炕,兩個人做夫妻的事情也方便。
不想夏天天水地區的民政局和婦聯來了幾個幹部,和我們公社幹部,一起來給社員開會,宣傳國家的新政策。動員凡是從1958年到1963年期間從定西、天水十多個縣逃荒過來的婦女,原則上是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特別是在甘肅已經成婚有男人、留下娃娃的婦女。幹部還解釋,這些甘肅過來的婦女隨隨便便和陝西的男人住在一起,是「非法同居」,國家不允許的。各個公社、大隊、生產隊要協助甘肅來的同志,把這些婦女集中起來,盡快送回原籍。
「日他媽的逼,我把女人養活了三年了,你說回去就回去?」台下留下甘肅女人的男人們馬上爆炸了,大聲罵起來。養條狗也不能說讓走就走嘛。
「你甘肅男人能,能得讓女人出來要飯哩?讓我陝西人給你們養活女人哩。」
「誰敢領我的婆娘,我非把他打日踏。」
有的人衝上去就打甘肅來的幹部,當地的幹部擋也擋不住,被打得流鼻血。如果不是我婆娘拉住不叫動手,我也衝上去打人了,老子不打死他狗日的。(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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