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過我們的河(三)

凱伯把警察的話轉述給陳麗華的時候,她的臉色瞬間就變了。歐可明也立刻意識到,警察口中的黃倩玉,應該就是「那個女人」。
歐可明很早就隱約地聽過關於那個女人的事。她是歐文林在跑貨運的那幾年認識的。那女人是單身,不清楚是守寡還是離異,好像在鎮上做著什麼小本生意。陳麗華因為這個,跟歐文林提過離婚,可歐文林就是不同意。陳正賢也不同意,還因為這個罵過陳麗華,說已經這麼大的人了,怎麼還是不安分。陳麗華什麼也不說,只是低著頭哭。陳正賢說:你不怕丟人,我怕丟人。想要離婚,除非我死。
這個家裡大大小小的事,都是阿公陳正賢說了算。陳正賢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大女兒還未成年,就生了病,斷斷續續地住院治療,花了不少錢,可還是沒能活到嫁人的年紀。在陳村,只有一個兒子的人家是有的,但只有獨生女的家庭卻只有陳正賢這一家。
從一開始,陳正賢就想招一個強壯又老實的上門女婿,也挑好了人。可陳麗華沒看上那人,她心裡有個喜歡的人。趁著老爹逼她嫁給不喜歡的人之前,她跟著自己喜歡的人跑了。但那個男人也不是個靠得住的。大半年後,她又回來,回來的時候肚子裡已經有了孩子。醫生說月分已經大了,墮胎有危險,陳正賢也實在不敢賭,只能讓陳麗華生下孩子。
寶珍三歲的時候,陳正賢又提出要招門女婿。陳麗華彆扭了半天,最終還是同意了。也許她明白自己已經不再年輕,拖著個沒爸的孩子,再加上她未婚先孕的歷史,必須得現實一點,才能找到一個願意娶她的男人。陳正賢越來越老了,家裡也確實需要一個更年輕的男人來支撐。歐文林就這樣成了上門女婿。
歐可明見過父母的結婚照,說是結婚照,其實就是村裡會照相的人在婚宴上的幾張抓拍。媽媽陳麗華穿著從照相館裡租來的廉價紅色禮服,盤起來的頭髮上扣著帶紗網的塑料絹花。在好幾張照片裡,她都沒有看鏡頭。雖然臉正對著鏡頭,可眼神閃躲,像是不敢面對現實一樣。唯一一張看著鏡頭的照片裡,對比起歐文林真心的笑容來,她臉上的笑看起來總帶著那麼點清苦和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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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伯攔在中間勸了很久,可是遺體還是被警方帶走,說是要送去法醫那裡進行屍檢。陳麗華和陳正賢都鬧了一翻,原本選好的日子,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等著火化後入土為安了,結果現在歐文林怕是不能瞑目了。但都沒用,警察說,人命關天,不是小事。如果裡面真有什麼問題,那歐文林才是死不瞑目。
帶走歐文林前,警察過來交代說:「希望在屍檢報告出來之前,你們一家人能配合我們的工作,先待在村裡,不要去外地。」又對村長凱伯說:「如果到時候人跑了,村裡是要負責的。」
警察走了,村裡來弔唁的人也陸陸續續走了,最後,凱伯也走了。陳家的院子裡,只剩下歐可明和她沉默又帶著複雜表情的家人。
早已經過了飯點,可沒人有胃口吃飯。歐可明在村裡轉了一圈,無聊至極,想起來時見到的緞河,她朝村外走去。
剛走出去十幾米,聽見後面有人叫她的名字。回頭一看,是騎著自行車的凱伯。
歐可明說:「凱伯,我不走。我就是想去村口的河邊坐坐。」
「我知道、我知道。」凱伯從自行車上下來,和歐可明並排走了一會。「你爸的事你也不用擔心,我看就是一場誤會。說起來,這姓黃的女的也是沒臉沒皮,破壞別人家庭,她還有臉跑到警察那去喊冤。」
「我爸和這個女人的事,村裡的人是不是都知道?」
「知道的人不多。」凱伯說,「但現在這女的這樣一鬧,想瞞也瞞不住了。」
歐可明點點頭,擠出一個苦笑,已經到了河邊,她說:「凱伯,你要有事就去忙吧,不用管我,我就在河邊坐一會就回去了。」
凱伯沒接她的話,「我記得,你媽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也喜歡來這條河邊,在這一坐就是一整天。那會還沒有修這些長椅,她就老是坐在同一塊石頭上,眼睛就盯著那河水看。那會的河水也還是髒的,沒有現在這麼乾淨漂亮。」他盯著那水面看了一陣,「那會,不是還有人在這投河嗎?泡得都漲了才浮起來,和垃圾一起漂,也是可憐得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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