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州新法 疑拘留者無證 監獄員須舉報

印第安納州移民律師對一項獲該州議會最終批准,已移交州長辦公室等待簽署的移民法案提出質疑,稱該法案不僅違憲,更將對地方政府造成無配套資金的強制負擔。該法案要求監獄及拘留設施員工,在合理懷疑面臨輕罪或重罪指控的被拘留者屬非合法居留時,必須通報郡警長,而警長則須依法案聯繫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
這項印州眾議會1393法案,由共和黨州眾議員巴斯康(Garrett Bascom)提出,經參議會委員會修訂。
該法案在參議會以37票贊成、10票反對通過,兩名共和黨參議員與全數在場民主黨議員均投下反對票。主要提案人、共和黨州參議員弗里曼(Aaron Freeman)表示,「當某人被逮捕並送至拘留設施時,我們應確認其身分。若屬非法居留,相關單位理當知悉。」他解釋,修訂版本將通報責任從警方轉移至監獄人員,是為避免執法者僅因移民身分問題就進行攔檢。
但民主黨參議員波爾(Rodney Pol Jr.)對此持異議,他舉了其祖父的案例表示,身為波多黎各裔美國公民的祖父,因車禍事故遭盤查時,僅能使用西班牙語溝通,險些因身分確認問題遭移送ICE。「這類法案可能產生連鎖傷害,」波爾質疑新法案的實際效益。
同黨的州參議員卡杜拉(Fady Qaddoura)更直指此類立法,「只對選舉有利,卻非良策」,恐使地方執法工作被國家級移民論戰政治化。
移民律師埃斯特拉達(Alfredo Estrada)指出,地方政府將因ICE拘留要求,而承擔額外監管成本,包括食宿、醫療等開支,形同「無經費授權的強制命令」。
另一位移民律師阿爾沙德(Sophia Arshad)則警告,法案將助長種族定性行為,引發移民社群恐慌,導致許多人因此不敢工作或參與社區活動。「這傳達出『你看起來像移民就該被盤查身分』的錯誤訊息,」她說,地方執法人員既無權限也缺乏專業訓練判斷移民身分。
若印州州長布朗恩(Mike Braun)簽署了該項法案,阿爾沙德預期將有訴訟挑戰其合憲性。她指出,「地方執法機關根本無權判定某人居留狀態,這法案難以通過憲法檢驗。」州參議員泰勒(Greg Taylor,民主黨)更直言,法案最終將針對少數族裔社群,導致「西語裔、英語不流利者等群體遭受系統性審查,引發無數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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