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宜島野火1.75億賠償基金 開始接受申請
夏威夷州長格林(Gov. Josh Green)表示,一項1億7500萬元基金,於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基金主要為補償美國超過一個世紀以來最嚴重山火中的罹難者家屬。這項茂宜島野火基金,也將向因山火重傷住院者提供賠償。
基金管理人、前夏威夷希洛第三巡迴法院前首席法官伊瓦拉(Ronald Ibarra)在確認罹難者家屬資格後,將獲得150萬元。重傷者將由法官確定可獲取賠償金額。茂宜縣已確認,去年8月8日野火摧毀歷史古城拉海納,導致101人喪生。目前仍有兩人失蹤。
格林將基金定為倖存者的選擇,他們可考慮起訴夏威夷州府、夏威夷電力公司或其他公用事業公司與土地所有人,因其在火災發生所扮演的角色。
接受基金經費者,將須放棄起訴基金撥款機構的權益。夏威夷電力公司是最大撥款機構、金額為7500萬元;其次是夏威夷州府6500萬元;茂宜島土地所有者「Kamehameha Schools」金額為1750萬元;茂宜縣府1000萬元。
格林指出,提出訴訟者可能須等三年、四年或五年才能收到索賠金額,並承擔鉅額法律費用。基金相當於一個提議,受害者是否選擇接受這個提議,實際上由他們自行決定。
根據「美聯社」報導,目前已有多起訴訟提出,野火受害者向州府、縣府、公用事業公司與土地擁有者提出訴訟。
夏威夷立法人士尚未撥款6500萬元。格林認為,立法者將會撥款,因為這是一種「富有同情心」(compassionate)的作法,也是避免州府昂貴而漫長訴訟的方式。但是,即使立法機構未通過,格林針對山火的緊急公告、也賦予州長提出州府基金款項的權力。
基金管理人伊瓦拉表示,基金中的2500萬元將保留給重傷者。若罹難者家屬獲得賠償後、還有剩餘經費,將為傷者提供1000萬元援助。格林指出,若支付所有索賠後、尚有剩餘經費,餘額將按照資助者捐贈金額、按比例還返給資助者。
格林說,若有百分之百受難家屬接受補償提議,他會相當樂見;但若有人認為訴訟更好,也絕對沒有問題。這項基金將以夏威夷語「家庭」(One Ohana)命名。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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