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議會 否決增加可負擔房密度
西雅圖市議會4月30日以7票對2票否決一項提案,該提案允許非營利組織建造更高和更大的開發項目,如果這些項目包括可負擔的住房或特定的社區空間。僅提案發起人議員Tammy Morales和Dan Strauss投票贊成。
依據該提案,符合新規則的住房開發項目,至少要提供30%可負擔房。所謂可負擔的租金定義,經討論後為區域平均收入的60%,單身人士約5萬7500美元,供應一室一廳公寓使用;其他單位為區域平均收入的80%,主要是鼓勵更多住房發展而無需新的城市資金。
但反對者認為,這項措施將使現有的多樣化社區「更白更富有」;另有反對者認為,更高的密度會威脅該市的樹木;並有議員主張,應降低可負擔房的適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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