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哈德森悲劇」重演 華州擬導入車輛限速裝置

西雅圖時報報導,為了防止超速行為,華盛頓州眾議會提出1596號法案(House Bill 1596,又名為「安德莉亞·史密斯·哈德森法案」),規定駕駛人的駕照若因超速或非法賽車被吊銷,但仍獲允許開車,則必須在車輛內安裝智能限速裝置(Intelligent Speed Limiter)。
去年一名18歲男子疑似以時速112哩的速度行駛在限速40哩的路段,闖紅燈後撞上哈德森(Andrea Smith Hudson)在倫頓(Renton)附近駕駛的廂型車,導致她和車內三名兒童不幸喪生。 據報導,該名駕駛在過去十個月內已涉及兩起車禍,其中一起事故與超速有關。
哈德森的父親Ted Smith在州眾議會交通委員會聽證會表示,「這種蓄意行為,將汽車變成了比子彈更危險的飛彈」。他說:「我們需要對這些追求刺激的駕駛者施加嚴厲的懲罰,並須運用一切可行的工具來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1596號法案由此應運而生。
智能限速裝置與酒駕防控點火裝置(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類似,後者要求有酒駕紀錄的駕駛者在發動車輛前吹氣檢測酒精濃度,以確保其未飲酒。
智能限速裝置則是透過GPS自動限制車輛速度,使其不超過路段的限速。某些裝置提供緊急超速功能,允許駕駛在特殊情況下(如超車或緊急避險)暫時解除限速。但根據法案規定,駕駛者每月最多只能使用該功能三次。 若駕駛者擅自破壞裝置或違反受限駕照的使用條件,將被處以嚴重輕罪(Gross Misdemeanor)。
目前,限速裝置有主動(Active)和被動(Passive)兩種模式:主動模式是直接限制車輛速度,不允許駕駛超速;被動模式則是在駕駛超速時發出警告,但不強制減速。華盛頓州的法案要求採用主動模式,即強制限制車輛速度,而非僅發出警告。
華盛頓交通安全委員會(Washington Traffic Safety Commission)建議,應將該設備標準化,強制安裝於所有商業與民用車輛。 該委員會主任鮑德溫(Shelly Baldwin)表示,單靠罰單和吊銷駕照,無法真正阻止駕駛者持續超速。
類似措施近期已在維吉尼亞州眾議會獲得通過;歐洲的新車輛則已被強制安裝智能限速技術。不過,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去年否決了一項要求新車配備「被動限速系統」的法案。
此法案只是華盛頓州議員為遏制交通事故死亡率所提出的多項立法措施之一。 其他擬議法案包括:將酒駕標準從 0.08%降至0.05%,將使華盛頓州成為全美最低酒駕標準的州之一;新增「酒駕保護令」(Civil Protection Order),法院可要求酒駕者遵守特定條件,否則將面臨輕罪指控。
2023年,華盛頓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到33年來新高,共計809人死亡;其中,超速是三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主要因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