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租金漲幅設限 參眾兩會點頭

西雅圖時報報導,華盛頓州參議會10日以29比20通過第1217號眾議會法案(House Bill 1217),首次在州級限制租金年度漲幅,也是首度參眾兩會通過這類法案。不過,這項法案在表決前被大幅修改,原本的7%漲幅上限被提高為10%加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這項法案在今年初由20多位民主黨眾議員共同提出,並於3月10日以53比42通過,但兩會尚需協商修正內容後,再送交州長弗格森(Bob Ferguson)簽署。若獲簽署,法案將立即生效。弗格森目前尚未表態是否支持這項法案。
此外,本屆議會會期將於4月27日結束,若兩會無法在此之前就最終版本達成共識,法案將無法送交州長簽署,協商進程也須與時間賽跑。
法案主要提案人州參議員阿爾瓦拉多(Emily Alvarado)對修正內容表示失望,認為最終版本減少了保障與涵蓋範圍,但仍稱法案是租金管制立法上的歷史性突破。她指出,目前全州有約40%居民對租金漲幅無任何法律保障,若法案成為法律,這些人將首次獲得保護。
修正調幅案由民主黨州參議員雪梅克(Sharon Shewmake)提出,並以一票之差(25比24)通過。她表示,根據經濟研究,7%的上限風險較高,10%加CPI雖仍有風險但更穩妥。
另一項修正案由民主黨州參議員利亞斯(Marko Liias)提出,將非由公司或信託持有的單戶住宅排除於限制範圍之外。同時,新建房屋的租金上限豁免期由12年延長至15年,大多數條款的有效期限訂於2045年7月1日。
共和黨一致反對該法案。州參議會少數黨領袖布勞恩(John Braun)稱租金管制是「失敗政策」,會打擊供應、抑制新建案,使可負擔住宅更難取得。他批評民主黨拒絕與共和黨合作制定有證據支持的雙方共識方案,反而推動會失敗的「一刀切」政策。
去年,類似法案曾在眾議會通過,但在參議會卡關。今年是該議題首次在兩會都通過。不過,部分民主黨眾議員對參議會大幅修改法案表示失望,批評內容「被掏空」,與租屋族的期待相距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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