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倒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通過 「下一步人民公社?」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8日簽署第26號主席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已經由第14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自2025年5月1日實施。迅速在牆外引發批評,資深媒體人說「這是要開倒車嗎」、「接下來就是人民公社」。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所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包括鄉鎮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法條指出,通過這個法的主要目的是「發展壯大新型農業集體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提升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根據農業農村部2021年發布文章,2015年以來,按照中央部署,推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國共建立53萬多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特別法人,有資產、法定代表人和業務範圍,可以到銀行開立帳戶,具備市場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基本元素。
農村組織法迅速在牆外引發批評,經營YouTube頻道的資深媒體人王劍指出,「集體經濟就是公有制,接下來就是人民公社」。
公民記者張展在X平台批評,「這是要開倒車嗎?還是叫民間互害再來一波?人大常委會和人民代表大會形同虛設」。
海外時事評論人式士蔡慎坤也表示,「很多人認為不可能再搞集體經濟。沒有想到習近平穩紮穩打一步步把中國強拉回到毛澤東時代。」
以浙江省花園村為例,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共確認集體成員8581人,土地資源6148畝,集體資產總額24.7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4億美元),其中87.5%為標準廠房、物流園、遊樂園、農貿市場、老年公寓等固定資產。花園村集體經營的形式主要是將廠房等物業和一些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給花園集團及60多個子公司。2020年集體租金等收入達2億元,集體成員可享受購房優惠、學雜費全免、免費體檢等31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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