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安條例」三讀通過 23日生效
香港01報導,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天(19日)在立法會加開會議下恢復二讀及三讀。立法會大會今早9時開始二讀,晚間約6時半全體委員會通過修正案,立法工作進入三讀程序,約7時三讀投票,全體議員一致通過,全日用大約10小時審議。
這是香港在主權移交27年後,港府終於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20年中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
23條立法草案列明各種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和罰則等,這些罪行包括叛國;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根據香港01報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在三讀上投票,他說一般而言立法會主席不會投票,但今次是歷史性時刻,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所以和所有議員一起投票支持。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三讀通過後進入立法會發表演講。他表示今日是香港歷史性時刻,是政府與立法會共同完成光榮歷史的時刻,歷史使命終於完成,國安得以保障,「不負中央所托,國家信任」。李家超表示條例將於本月23日刊憲,即基本法23條將於3月23日正式生效。
多名議員在二讀先後發言,曾以保安局長身分在2003年推動23條立法的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對於今日走到這一步感到高興,因可完成憲制責任。自稱非建制派的新思維議員狄志遠則表明支持立法,認為完成後「雲霧已散」,期望之後全社會全心全力拚經濟。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公眾諮詢期間獲得逾九成表示支持的建議,法律界、青年界、傳媒界等都表示支持通過立法,形容是「民心所向」。他重申,各個國家均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條文。
針對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此前在記者會表示,台灣跟世界各國所擔心的是一樣的,香港過去的自由、民主和人權,還有獨立的司法等,逐漸被消失、被剝奪。而這樣的情形正影響到香港750萬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影響香港過去在全世界備受推崇的經濟地位。
他指出,這項草案的條文中,有很多是原則性的規定,「原則性的規定,最需要釐清的就是哪一些具體的行為是涉及違法,哪一些是可以被容許的。」
詹志宏表示,從過去一個月的諮詢期間可看到,港府相關官員的說明並不是很完整、很具體、很清楚,所以即使照進程完成立法,在沒有具體規範的情況之下,後續會讓很多人擔心是否觸犯法律以及觸犯法律的後果。最終的結果是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在香港平安的生活,而境外的人到香港旅遊、經商等行為,也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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