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時報稅又未出庭應訊 香港區議員李天賜被捕

香港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未按時提交報稅表,法庭發出傳票後他沒按時出庭應訊,8日因「到庭應訊通知書不獲遵行」被警方拘捕,案件20日提堂。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李天賜仍繼續履行區議員職務,重申一直非常重視區議員品格和操守,定會嚴肅處理。
明報報導,李天賜為西貢區地委會界別議員,他被捕後繼續在社交網站分享參與地區活動及服務。民政事務總署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會密切留意案件發展,按法院裁決和「區議會條例」考慮如何處理。
據報導,根據「稅務條例」,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未有按時提交報稅表,可罰款1萬港元(約1285美元),並可加徵相當於少徵稅款3倍的罰款;倘在遲交報稅表後沒遵照法庭命令,可罰款2.5萬港元(約3211美元)。
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若區議員被法庭定罪並判監,民青局長可委任監察委員會展開調查,涉事議員可被處分,包括被勸喻、警告、罰款或停職。今屆曾有其他區議員被控刑事罪行,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去年被控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今年9月開審,他目前繼續履行議員職務。
據了解,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日前被捕,他涉嫌因不遵從出庭通知書,被預約拘捕,案件明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李天賜是西貢區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民政事務總署說,得悉該區議員現正獲准保釋及將於星期一提堂,現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民政事務總署不會作出評論。
署方又說,該區議員現時仍然繼續履行職務,但民政事務總署會密切留意案件發展,並按法院裁決和相關條例考慮如何處理。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格和操守,一定會嚴肅處理。在現行法例下,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區議員違法的情況。
根據「區議會條例」,如區議員被裁定犯下任何罪行而被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的監禁,該議員會喪失擔任區議員的資格。另外,條例已訂明,在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下,就區議員行為失當啟動調查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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