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川普擬擴大審查綠卡申請者社媒帳號 挨批

旅客入境美國權益須知:海關問什麼?是否查手機?

涉性侵女兒13次 香港全職爸辯稱「痛風無力」無罪釋放

聽新聞
test
0:00 /0:00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無業家庭主夫涉自女兒12歲起多次強姦長達9年,女兒事隔10年後才報警,3男4女陪審團13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逾7小時,一致裁定被告13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罪名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香港01報導,女兒與被告、母親、妹妹、弟弟同住,指2011年至2019年,最少在家中遭強姦13次,被告被捕時稱:「我無做過。」但警方發現被告的電腦內有一張拍到男性身體及女性下體的照片,確定相片陰部上的痣與女兒身上的痣位置相符。女兒作供時認她與被告是相中人。被告否認13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自辯時稱患痛風多年,無法抬起女兒的腿以性侵。

58歲被告NPS無業,被控13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指9年間分別在上水御皇庭、彩園邨、上水名都、元朗廣場、寶城洋樓、藝典居及豐裕軒的單位強姦女兒,並於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某日,在元朗游泳池非禮女兒。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審理。

控方案情指,事主女兒與父母及弟妹同住,主要由被告負責照顧,女兒的母親則外出工作。強姦事件首次發生時女兒年僅12歲。後來被告曾進入女兒的房間,拍醒她及把她拖出客廳,並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強姦女兒。過程中女兒曾喊痛,但被告仍然沒有理會,更曾在女兒的體內射精。在女兒於祖母家暫住期間,被告把女兒帶到騎樓強姦。

事件被揭發始於父女爭執,女兒在升讀大學後居於宿舍,並養了2隻天竺鼠當寵物。女兒畢業後帶同天竺鼠搬回家,但遭到被告反對,其後二人因照顧天竺鼠問題爭執,被告將天竺鼠連籠扔落地,女兒傷心向男友傾訴,並揭發她自11歲起遭父親性侵。

女事主作供時承認照片上是她及被告,又透露被告會家暴,母親亦是被告的家暴對象,故她當時無告訴母親,因覺母親也不會幫她。辯方卻質疑若被告在家中性侵她,必定會有聲響,且家中當時亦有人,不可能無人發現,女兒稱她沒有印象。

香港 寵物

上一則

頂流男星澳門輸10億?周杰倫衰捲入 中國警逮造謠男子

下一則

港船舶註冊噸位10年最高 連5年居全球第4航運中心

超人氣

更多 >

世界新聞網為提供更佳的網站體驗,採cookies分析。如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更多cookies、隱私權聲明可參考我們的「 隱私權與條款more > Worldjournal.com use cookies to improve your experience on our site. By using this site, you agree to our use of cookies.To find out more, read our update privacy policy.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