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旗下公司駁巴拿馬指控:欠款屬謬論 28年繳稅逾6億

香港首富李嘉誠長和集團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9日晚發表聲明,以10點駁斥巴拿馬審計機關的指控,稱未支付約12億巴幣絕對是違反事實的謬論。至於長和出售巴拿馬運河等港口業務,分析指出,長和正面對三難困境,分別要處理來自中國、美國及巴拿馬政府的壓力,還要維護股東的利益。
明報報導,長和的港口公司指與巴拿馬政府於2005年簽訂的特許經營附加協議,原訂投資額10億巴波亞幣(同美元幣值),至今已投資逾16.95億巴幣,且是是巴拿馬唯一有向該國派股息的營運商,28年以來累計派息1.26億巴幣,向巴國繳納6.68億巴幣也超過其他營運商。
據報導,巴拿馬審計總長Anel Flores7日公布審計報告,指巴拿馬港口公司於2021年續簽特許經營合約時,未獲審計機關批准,違反審批程序。他表示,該公司原應在首25年合約期內向政府繳交最少13億美元,但實際僅繳8.5億美元,目前仍欠款約3億美元,且未按合約條款與政府分帳10%利潤。此外,巴拿馬總檢察長8日亦表示,正就涉嫌違反公共行政、損害國家利益等罪行,對巴拿馬港口公司2021年的續約事宜展開調查。
報導引述長和旗下港口公司指出,在巴拿馬累計投資遠超特許經營合約要求的5000萬巴幣,也遠超附加協議中的10億巴幣,此投資已於2020年獲巴國總審計長經4個月審計後確認。對外界不符事實的言論,扭曲公司跟巴國在特許經營合約及附加協議下的現時法律關係,公司表示遺憾。
報導稱,港口公司稱現時是巴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股10%的營運商,又指巴國總審計長曾確認,港口公司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幣。港口公司強調不僅在當地創造逾2.5萬個就業機會。同時公司所獲稅務豁免、貨櫃裝卸費與其他營運商相同,從未違規。
另據中央社報導,長和集團出售巴拿馬運河等港口業務,除面臨中方的審查外,還被巴拿馬政府指港口特許權存在違規行為。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莊嘉穎指出,目前長和面對三難困境,分別要處理來自中國、美國及巴拿馬政府的壓力,還要與餘下41個港口的所屬政府維持良好關係,更要維護長和股東利益。
莊嘉穎表示,巴拿馬多年沒調查長和特許經營權,直至美國表明要取回運河後才展開,可能是受美施壓,也可能是巴拿馬政府為免美國動用武力收回運河而採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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