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初中學歷家長1人扮3角 中學女教師被騙300多萬跳江
初中文化的女子丁某燕因欠下賭債,先後向兩名女子騙取錢財,其中一名受害人是福建某中學女老師阿蓉(化名),阿蓉因不堪被騙300多萬元,一度抑鬱成疾跳江輕生。警方查出,丁某燕是該所中學的學生家長,為取信於阿蓉,甚至一人分飾「三角」,不僅騙取錢財,還編造男警察身分與阿蓉談戀愛,導致阿蓉與丈夫離婚。丁某燕因詐騙罪,一審被法院判刑13年。
據光明網報導,丁某燕的兒子在泉州某中學讀書,2018年一次飯局上認識了該中學的老師阿蓉。丁某燕當時給阿蓉的名字是丁某茵,香港居民,是晉江一家金融公司股東。她告訴阿蓉,把錢存入該公司,每月利息至少2分,且隨時可以提取本金,穩賺不賠,沒有風險。
阿蓉信以為真,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3日間共向丁某燕轉帳150萬元。2019年12月以後,丁某燕說公司有業績任務,需要拉客戶存款,讓阿蓉將錢轉給她以完成業績任務。阿蓉於同年12月15日至2020年4月28日間共向丁某燕轉帳100萬元。
除了騙錢,丁某燕還拆散了阿蓉的家庭。丁某燕一直給阿蓉洗腦說,阿蓉的老公不好,最終導致她與丈夫離婚。實際上,丁某燕是為了其更大的詐騙計畫鋪路。丁某燕知道阿蓉喜歡警察,2020年3月先後向阿蓉推送自己編造的泉州市公安人員「陳某榮」及金融公司股東「蔡某傑」微信帳號,自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7日間,丁某燕一人分飾「三角」分別與阿蓉聊天,「陳某榮」還和阿蓉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丁某燕刻意向她營造其與「陳某榮」「蔡某傑」關係密切假象,令阿蓉陷入「丁某燕傾力幫助其男友『陳某榮』」,「『陳某榮』欠丁某燕大量錢款」,以及「『蔡某傑』有錢能夠歸還所謂投資款、投資項目穩賺不虧」等錯誤認識,進而對丁某燕的所說所為深信不疑。
此外,丁某燕利用阿蓉對她的信賴關係,多次虛構要給「陳某榮」、「蔡某傑」送禮、幫助「陳某榮」入股公司等事由,或冒用「陳某榮」借款,詐騙阿蓉共計159萬餘元。丁某燕承諾的利息僅斷斷續續給了點,阿蓉感覺其中有詐,2021年11月要求退回存放在該公司錢款。當月23日,丁某燕又讓阿蓉轉4萬元,承諾五天內至少能歸還其100萬元否則退款。阿蓉又一次相信了丁某燕,但再次受騙。
至此,丁某燕詐騙阿蓉錢款共計4139498元。案發前,丁某燕以支付利息的名義歸還阿蓉832216元。這被騙的330餘萬元對阿蓉來說,是一大筆巨款,這些錢有的是賣房款,有的是找親朋好友借的,有的是刷爆銀行卡的。找丁某燕拿不回錢,自己欠銀行等又不能不還,阿蓉崩潰患上了抑鬱症,2022年10月6日在留下遺囑後跳江自殺,被群眾救起。
2022年12月22日,阿蓉向警方報案。去年1月10日,警方將丁某燕抓獲歸案,並扣押丁某燕的白色及藍色的法蘭克穆勒機械手表各1隻,白色LV、灰色聖羅蘭、橙色愛馬仕手提包各1個。
經進一步偵查,丁某燕還虛構其因離婚訴訟財產被保全的事由,向阿芝(化名)謊稱需要錢款用於聘請律師,騙取阿芝25萬元。
據查實,早在2018年,丁某燕就因欠債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騙取阿蓉等款項後,丁某燕將騙取的錢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賭博、裝修房屋等。庭審時,丁某燕拒不供述相關犯罪事實,辯稱是阿蓉主動拿錢給其讓其幫忙放貸的,阿蓉自殺不是其的原因,她也未一人飾「三角」騙阿蓉。
經審理,法院認定丁某燕無力償還致阿蓉和阿芝的款項,造成她們損失共計3557282元,足見丁某燕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騙取被害人的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丁某燕的行為造成阿蓉跳江自殺,應酌情從重處罰。法院一審判處丁某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萬元,並需退賠受害人損失。
據一名與丁某燕有過接觸的知情人士介紹,丁某燕雖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她很會來事,很會抓住別人的心理,讓人覺得她講話很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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