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女李宜雪再遭「強制送精神病院」 律師提4點質疑
自稱「被精神病」、持續維權兩年的江西南昌女子李宜雪,上月底遭強制送入精神病院,「中國人權律師團」4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中國江西南昌當局,再次把李女強制送精神病院。聲明稱,南昌當局所針對的已經不是李宜雪個人,而是針對社會輿論和普遍的民意樹立暴力機關的權威。
「明報」引述維權網報導,中國人權律師團在聲明中提出4點疑問:一、李宜雪再次被送診,送到了哪個精神病院?二、官方稱依法依規送診,依的是哪條法規?三、侮辱誹謗是自訴案件,筷子巷派出所為什麼介入李宜雪和他人的糾紛?四、家屬對李宜雪被送診的情況是什麼態度,能否由第三方獨立採訪、公開披露?
李宜雪去年12月14日「失聯」引發關注後,官方部門12月17日稱「李宜雪與外界失聯」為不實;南昌西湖區政府12月22日再通報表示,李宜雪患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被街道社區送院治療。多名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李宜雪遭強制送入精神病院涉嫌違法。
南昌西湖區政府官方微博「南昌西湖區發布」表示,西湖區筷子巷派出所2024年3月接獲湖南網民羅××報警稱,遭李宜雪侮辱、誹謗,在警方調解下,李宜雪向羅道歉並作書面保證。羅隨後再報警聲稱,李未停止侮辱行為、拒絕接受警方傳喚。
上述通報稱,北京安定醫院去年12月21日的鑑定意見顯示,李宜雪患有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犯法(即侮辱網民羅某)時具完全責任能力,當地街道辦將李宜雪送院,強調「依法依規」。
由於該事件引起海內外關注,許多中國網友在X(前推特)上發文表示,「人人都可以是李宜雪,被公權力侵害,或想維權」,人人都有機會「被神經病」。
多名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當地街道社區將李宜雪強制送院治療涉嫌違法。自媒體「法度Law」引述北京律師龔華表示,只有確保患者處於危險或可能危害他人時,才可採取強制措施;北京律師胡青春表示,只有患者監護人不履行送院治療義務時,患者所在單位、村委會或居委會才有權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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