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拍蒜刀斷」爭議… 「張小泉」遭追債31億 陷財困

剪刀品牌張小泉集團及法人代表等被法院判決要求支付31.3億元債務(人民幣,下同,約4.2億美元)的話題,衝上新浪微博熱搜榜。天眼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樟生已被限制高消費。公司方面昨回應稱,「張小泉集團」是「張小泉股份」的控股股東,雙方在財務、業務、人員等方面均獨立經營,上市公司「張小泉股份」目前經營一切正常。
極目新聞報導,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富春投資有限公司、張樟生、張國標等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31.3億餘元,執行法院為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港媒報導,有分析認為,張小泉集團陷財困,原因是控股股東富春控股集團過去幾年大量投資如物流、房地產等與主業無關的項目,導致資金鏈斷裂。
張小泉品牌1628年始創,以剪刀著稱,屬最早一批獲商務部評為「中華老字號」的民族品牌,曾陷「拍蒜刀斷」爭議。
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張樟生,註冊資本約1681.7萬元,由杭州富泉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共同持股。天眼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現存6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38億餘元,此外,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樟生已被限制高消費。
張小泉控股股東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及部分實控人去年以來多次因訴訟糾紛而被強制執行。
2024年3月,富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張國標等被強執1.29億餘元,執行法院為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富春控股集團、網營物聯控股集團、網營物聯楊淩公司、張國標、張樟生等各方被陜西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為2.98億元;同時,張國標、張樟生等人被出具了《限制消費令》,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2024年9月6日晚間,張小泉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張小泉集團、部分實際控制人張國標及張樟生等各方因保理融資合同糾紛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截至2025年3月,控股股東杭州張小泉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99.9%已被質押或凍結,且因債務違約,質押股份對應的融資業務中已有五筆逾期,涉及本金5.10億元;對外擔保違約未代償本金更高達44.86億元。其中,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多次為關聯企業(如富春控股集團)的保理融資、借貸等業務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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