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萬年縣委書記毛奇涉賄 判10年半 曾被爆性侵女下屬

據江西新余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宣判前萬年縣前書記毛奇受賄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約13.6萬美元);對其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界面新聞報導,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被告人毛奇利用擔任上饒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掛職萬年縣委常委、副縣長,萬年縣汪家鄉黨委書記),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萬年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晉升、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150萬多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簡歷顯示,毛奇,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饒人,大學學歷,2003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0年擔任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2021年7月升任萬年縣委書記。
毛奇被舉報事件曾引發廣泛關注。2024年7月25日,一名叫做李長柳的退休教師實名舉報,稱毛奇涉嫌性侵其女兒、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李佩霞。
報導說,2024年8月18日,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通報稱,經查,發現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2024年11月3日,江西省紀委監委宣布,毛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毛奇被「雙開」四天後,江西省橫峰縣人民法院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隨後於14日宣判,李佩霞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牟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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