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速公路丟物品 示威者被控重罪 恐7年監禁

當局10日宣布,在此前的洛杉磯移民抗議活動中,一名示威者被指控犯有重罪,因為此人向高速公路上的汽車投擲書籍等物品。這種行為已經超越法律允許的範圍,並可能危及他人生命。據悉,罪名若成立,嫌犯恐面臨7年以上監禁。
據KTLA5電視台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3日上午11時左右,當時抗議者走上101號高速公路上方Spring Street附近的一座天橋,示威者抗議川普總統打擊非法移民的舉措。
現年42歲的洛杉磯居民Martin Richard Torres也在遊行隊伍當中,他被指控故意向高速公路上的汽車投擲書籍等物品,意圖傷人。據報導,至少有一輛汽車因此被撞,但損壞程度尚不清楚。
對於此案,洛杉磯縣檢察長霍克曼(Nathan Hochman)指出,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並進行和平抗議,這是民主基礎。但當人們越界並發展成為危及生命的犯罪行為時,就會被依法起訴。
Torres被指控一項重罪,即向車輛或車內人員投擲物品,意圖造成重大身體傷害;以及另外一項重罪,塗鴉造成價值超過400美元的破壞。檢察長辦公室還表示,Torres曾被判犯有嚴重或暴力重罪。如果指控罪名成立,嫌犯Torres將面臨7年4個月的監禁,他的保釋金定為77萬5000美元。
霍克曼認為,人們向繁忙的高速公路丟物品並不是抗議行為, 這是一種魯莽且危險的犯罪行為,可能會嚴重傷害甚至殺死無辜的人,「如果你認為可以向迎面而來的車輛扔書表示抗議,那你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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