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診遲到被收缺席費 不交錢下次就沒法看病 華女火大

近年來,許多南加醫院或診所開始對未能按時赴約的患者新增追加費用,例如遲到費( Late fee)、缺席費(No show fee)、取消預約費(Cancellation fee)等,此舉在降低資源浪費,確保醫療服務能夠更有效率地運作。然而,這些費用往往僅透過電話或短信預約時的口頭協議告知,患者在實際情況中可能因不可控因素影響行程,難免產生爭議。
南加華人郭女士日前在工業市(City of Industry)的一家醫療診所預約超音波檢查,因交通延誤導致遲到了約10分鐘,結果不僅被收取缺席費用30美元,更被告知需重新預約,因醫師已提前下班,即使繳了錢當日也無法檢查。郭女士十分不滿,認為診所並未提前告知相關政策,導致額外經濟損失和時間浪費。

郭女士表示,診所在之前的電話預約中告知自己需要提前15分鐘到達現場,但並未提及遲到會增收額外費用。此外,診所的下班時間是下午5點,自己預約的時間是4點10分,即使遲到,醫師為何能提前下班離開。當時診所前台給出的理由是郭女士是當天最後一個病人,醫師等不到人才選擇提前離開,並且在她未按時到達時已經嘗試打過電話,但並未打通。郭女士當場反駁,稱自己並未接收到任何來電紀錄。雙方爭執未果,前台現場撥通電話後才響鈴,時間已是4點25分。
更讓郭女士氣憤的是,前台告知她如果這次不交錢,哪怕重新預約了時間,下次到現場也得先把30美元付了才能接受檢查。郭女士質疑說,「院方讓我交缺席費,但我已經出席只是遲到,遲到錯在自己,但可以交遲到費。但即使我當下交了錢,醫師也提前下班了,反讓病人白跑一趟,這豈不是「霸王條款」」。
本報記者聯繫了該家診所,前台回應表示,該診所有明確的預約及缺席政策,通常會在病人預約時告知注意事項,並在病人檔案中標註。病人如果不能按時赴約檢查,需要提前24小時告知取消或重新預約,否則會有30美元的罰款。其次在預約日期的前一天病人會收到電話再次確認,即使沒接到電話,也會留言。超音波檢查要提前20分鐘到達,CT或者核磁共振需要提前30分鐘到達。如果病人遲到,會根據當下情況認定,如果即使是無法檢查也會罰款。
針對診所的回應,郭女士表示,自己並未在預約過程中被告知相關罰款政策,也沒有收到診所前一天的來電,更未在遲到時接到當天前台聲稱的所謂「來電」,且醫師提早下班也是不符合常理的,讓她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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