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洛杉磯野火災民詐領5萬救災款 3人最高恐判刑30年

洛杉磯縣兩名居民與一名來自德州(Texas)的女子因涉嫌偽造文件,冒充野火受災戶,詐領超過5萬元聯邦救災款。案件於11日曝光,三人從未擁有或居住於聲稱受災的房產,如罪名成立,恐面臨最高30年聯邦監禁。此案發生之際,洛杉磯市長貝斯(Karen Bass)也因野火應對不當面臨罷免壓力,進一步加劇外界對災後救濟的質疑。
美國代理檢察官麥克納利(Joseph T. McNally)指出,這些詐騙行為使真正的災民無法及時獲得急需援助,強調「我們將徹查此類不法行為,確保涉案者受到法律制裁」。
調查發現,38歲的派拉蒙(Paramount)居民巴恩斯(Tyrone D. Barnes Jr.)向聯邦緊急救難管理署(FEMA)申請災害賠償,聲稱位於艾塔迪那(Altadena)的一處房產因火災受損。然而,該房產實際上屬於他人,真正的屋主在向FEMA查詢時,才發現自己的地址遭冒用。
36歲的萊克伍德(Lakewood)居民羅伯森(Hedeshia Robertson)則謊稱與寶馬山一處受損房屋有關,成功騙取近2萬5000元聯邦救助款。她在被捕時,還試圖利用舊金山(San Francisco)虛構租約申請更多FEMA補助。
來自德州羅莎倫(Rosenberg)的55歲女子特納(Joyce Turner)則涉嫌偽造租約,謊稱自己居住於伊頓(Eaton Canyon)火災區,以此獲取超過2萬5000元賠償。進一步調查顯示,她可能從未在加州居住過。
巴恩斯與羅伯森已於11日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出庭,特納則在德州南區法院應訊,預計數周內將被移送至洛杉磯受審。
國土安全調查局(HSI)洛杉磯分局代理助理局長艾爾羅西(Eddy Alarcon-Rossi)說:「某些不法之徒將救災補助視為免費資金,但此類詐騙罪名成立,最高可判30年聯邦監禁;若涉及虛報聯邦申請,還可能面臨五年刑期。」
這些欺詐案件是在今年1月7日伊頓和寶馬山大火後發生。時任總統拜登批准「重大災難宣言」,FEMA隨即推出多項救助措施,包括750元一次性現金補助、最高4萬3600元「其他需求」援助與長達18個月的住房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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