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欣然命案 女凶手作案時未成年減刑

南加州大學(USC)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的三名凶手,原先都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但其中唯一的女凶手格雷洛(Alejandra Guerrero)作案時尚未成年,3月27日被改判15年零八個月。
南加大留學生紀欣然在2014年7月24日被三人殘忍毆打致死。根據城市新聞網報導,其中一名兇手格雷洛作案時16歲,如今已經26歲。在最近與檢方達成的協定中,格雷洛同意放棄已服刑的三年監禁時間,換取將原來一級謀殺罪降為非預謀故意殺人罪。
當時負責該案的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如今已是洛杉磯縣檢察官辦公室特別檢察科主任。他說,「我們辦公室同意將該案做這樣的變更。因為在新的加州法律下,這樣的案件將被送返未成年法庭。如果真的發生,本案將有不公正的審判結果。」他說,「我對被告被重新定以更輕的罪名感到失望,但我們要認清現實,如果該案交給青少年法庭審理,極有可能該案將再也無法重回成年人法庭。這種情況下,被告幾乎會被立刻釋放,這樣的風險太高了。」
麥肯尼表示,這樣的結果「離理想太遠」,但「保證了更長的刑期以及被告某種程度應該負的責任。」他表示,他的心與被害人的父母同在,他說紀欣然的父母在他們唯一的孩子被殘忍殺害後表現非常堅強。他們「承受著痛苦以及無止盡的煎熬。」麥肯尼介紹,格雷洛將再服五年刑就會被緩刑釋放。
紀欣然案的兩外兩名罪犯分別為作案時17歲的Alberto Ochoa以及作案時18歲的Andrew Garcia,兩人目前仍在服刑,兩人都被判終身監禁。
本案第四名被告Jonathan Del Carmen,當時19歲,雖然沒有參與殺人,但他在三名被告作案後,開車協助他們逃逸。他對二級謀殺指控不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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