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如何辦理陪、求賠償? 律師籲重建之路提防二次傷害

洛杉磯加州商業出庭律師暨前加州保險公司公共理算師(Public Adjuster,PA)杜惠莉,26日在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重建之路」講座中,提醒野火受災戶在辦理保險理賠時,要確保爭取應得賠償,並避免陷入騙局,遭受二次傷害。
杜惠莉表示,野火發生後,受災戶首先要了解所購買的房屋保險。如果是整個房子被燒毀,災民購買全險,房屋將得到全部賠償。相當於人壽保險,人過世後,生前購買的100萬元,將會如數得到賠償;但如果房子沒有全部燒毀,或者只是被水淹,所得到的重建款,可能出現爭議。
目前災區出現很多自稱是PA的人,他們在招攬受災戶生意,但建議受災戶在將案子交托出去前,先搞清楚自己的保險,什麼會賠,什麼不賠,做到心中有數,才不會陷入困惑。要注意PA拿案後,通常會分走部分賠償,但原本可能不用花錢請PA。
杜惠莉同時提醒,災民在重建過程中,注意檢查建商執照,避免錢去人空;在簽約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確保理解所有條文。
杜惠莉也提醒房東,災民的房屋租賃,有相當嚴格的保護措施,房租提價的最高上限,應在市場價格的10%以下。違規者將面臨訴訟風險,應特別小心。
杜惠莉總結,雖然本次受災戶遠超預期,理賠更是天文數字,但凡是購買保險的災民,應該都會得到賠償。如果保險公司破產,美國政府將會接手;但同時有一個問題,加州很多屋主只購買保額足夠當年重建房子的保險,沒有購買重建擔保保險(guarantee rebuild),在多年通膨後,保險賠款可能不足以支持重建。
至於完全沒有保險的受災戶,只能靠政府支援。比如現在很多律師在找,看房子是否出現爆炸、是否沒有及時收到警消人員敲門通知、是否沒水滅火等,這些都可能成為受災戶提告政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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