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輕罪嫌犯 可以「有條件」在家過節
據KRON新聞報導,聖塔克拉拉縣將在12月為某些收到輕罪刑事逮捕令的人提供避免入獄的機會。他們會收到法院傳票,等待上庭。雖然這並不完全是一張「免入獄」卡,但能夠讓一些人在節日季享受與親友聚會時光。
該計畫名為「第二次機會行動」(Operation Second Chance),是聖塔克拉拉縣警察局和南灣其他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項目。縣警局本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計畫適用於大多數輕罪逮捕令,無論保釋金額多少」、「但是,某些逮捕令不符合該計畫的資格」。
第二次機會行動中不包含的逮捕令包括:重罪逮捕令;逮捕令上標有「禁止保釋和釋放」;任何涉及暴力(包括家庭暴力)的逮捕令;任何涉及槍支的搜查令;任何涉及拒捕的逮捕令;任何涉及向官員提供虛假資訊的搜索令。
據聖塔克拉拉縣警察局稱,收到合資格逮捕令的個人,可以在12月前往聖塔克拉拉縣執法機構領取傳票。傳票將包括「承諾出庭」的出庭日期。
官員稱,2007年至2017年間,有超過3500人參與了「第二次機會行動」以解決逮捕令。
自首地點和時間的完整清單可以在聖塔克拉拉縣網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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