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改口:紐約市警合作ICE 僅刑事執法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14日曾稱,允許紐約市警(NYPD)在民事執法層面,與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合作,但在引發爭議後,他又快速作出澄清,強調自己並無此意;此外,在當日,他也同意允許聯邦移民官員在紐約市的雷克島監獄(Rikers Island)內執法。「邊境沙皇」霍曼(Tom Homan)則回應,若亞當斯不履行承諾,加強移民執法,他將重返紐約,並且「緊盯著他不放」。
當日,在和川普(Donald Trump)總統任命的邊境事務主管霍曼共同出席福斯新聞(Fox News)的訪問時,亞當斯表示,希望推動市議會調整相關法條,以便在犯罪案件中與ICE合作,即便涉案者可能僅涉及民事違規,市警也能夠與聯邦單位聯手執法。
亞當斯表示,紐約市現行法令中的某些規範「不合理」。目前,紐約市庇護法(Sanctuary Laws)只允許市警在法官下達刑事扣留令時,才能與ICE合作。
然而,亞當斯此番言論,在同日又被他本人澄清。他在聲明中表示,自己「並非要向聯邦政府開放民事移民執法」,而是認為「聯邦應透過刑事層面執法行動,追捕包括無證移民在內的危險罪犯。」亞當斯指,其與本地法律並無衝突。
通常,ICE的工作可以分為民事執法及刑事執法,民事執法針對違反移民法但未涉及犯罪的個人,例如簽證逾期或非法入境者,可能會逮捕、拘留或驅逐。刑事執法針對涉及犯罪的移民,例如與毒品、人口販賣、恐怖活動或其他嚴重犯罪相關的案件,ICE可能會與聯邦或地方執法機構合作調查並起訴。
目前,尚不清楚亞當斯希望議會修正的內容。市警則回應稱,局方不參與民事移民執法,只在刑事執法事務上與聯邦單位合作。
亞當斯還說,若移民正在紐約市工作、付稅並正常生活,理應享有城市的基本服務,包括警方協助、醫療救治與兒童就學等。然而,霍曼則批評庇護法,指該政策「只是為罪犯提供庇護」。
對於外界批評亞當斯「協助ICE介入更多案件」的說法,市長辦公室則反駁,表示部分左派陣營官員誇大渲染,製造「ICE闖入校園或教堂」等恐慌。市長辦公室也在聲明中強調,過往政府通過的庇護法律「走得太遠」,使得警局在面對暴力罪犯時難以與聯邦政府攜手。
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則指亞當斯和霍曼的會晤「令人擔憂」,設立ICE辦公室的做法「明顯」與地方法律相悖,市議會「已做好準備捍衛法律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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