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廚餘回收新規上路 華人:宣傳不足 多人不清楚具體要求

紐約市強制廚餘垃圾分類的法律從4月1日起開始正式執行,違反規定的業主將被罰款25至100元;不過,根據本報採訪到的多名居民或房東反饋,新法的推廣力度不足,很多人根本不了解具體要求,而且在實踐中也存在諸多困難。
根據要求,紐約市民須將可用於堆肥的有機物,包括廚餘垃圾和草木樹葉等,使用專門的棕色垃圾桶單獨堆放,不能與其他類型的垃圾混在一起,而市政工作者會每周定期收取。
根據市清潔局發布的指南,需要單獨堆放的垃圾包括廚房產生的食物殘渣、剩飯以及被食物汙染過的紙質包裝,包括紙巾、茶包、咖啡濾紙、紙盤或紙盒等,在庭院中清理出的草、樹葉、細小樹枝等有機物也屬於需要單獨堆放的品類。
在皇后區擁有獨立房屋的華人王先生在受訪時表示,他在新規上路前,通過新聞媒體有所耳聞,但並不了解具體規定,雖然新規已經上路,但依舊感到困惑,不知具體該如何操作。而無論是市府還是社區,都從未給過他相關的通知或宣導。不過,政府對收錢的事倒是比較用心,他此前已花50元買了一個專用的垃圾桶,但由於對政策了解不多,因而至今也還堆在院子裡,沒有啟用。
在布碌崙(布魯克林)租屋的馮女士透露,她的房東對接連不斷的垃圾新規感到困惑,印象最深的只有不停在買新的垃圾桶。房東在新規生效前沒有對她下達新的指示,所以她與室友目前也還是按照原有的分類規則,僅將可回收物單獨堆放,尚未開始分類廚餘垃圾。根據她的觀察,她所在的整條街上也還基本沒有見到積極響應新規的家庭。
根據規定,八戶以下的小型物業主如未能遵守廚餘分類要求,首次將被罰款25元,而大型物業業主的罰款額則為100元。不過,曼哈頓華埠的華裔業主Brian Chin表示,他們並沒有權力強制租客做什麼,因此,未來如果租客未遵守規定,只能由房東承擔罰款。為了應對新法,他已花費了不少金錢購置垃圾桶,還逐戶通知租客,「呼籲」他們協助遵守垃圾分類法律,「這有點荒謬,但我們沒有選擇。」
華埠上班族周先生則認為,新規對於食物包裝的要求過於含糊。比如,不同餐廳提供的外賣包裝各不相同,有些是塑料餐盒、有些則看起來像可降解材料,但他找遍了市府網站上關於垃圾分類的詳細規定,還是不知道塑料製的食品包裝到底該屬於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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