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租賃糾紛 對協議感受分歧 租客:像住地獄

皇后區法拉盛博生大道(Parsons Blvd.)一處房屋租賃糾紛經皇后區民事法庭調解,雙方達成租客三個月內遷出的協議,但對結果的感受明顯分歧;房東表示對方拖欠房租、行為無理,希望此案能提醒其他房東留意租賃風險;租客則認為環境惡劣影響生活與工作,因無力搬遷才陷入僵局,並坦言對協議感到不滿但選擇接受。
租客張女士在庭審後受訪時表示,母女兩人長期面對老鼠出沒與噪音困擾,「每天都有老鼠跑,房東經常咆哮,根本無法好好休息。」她說,如果能有穩定生活,她願意繳房租,但因精神壓力大、身體狀況差,加上無法外出工作,才導致房租中斷。
張女士也說,搬入初期自行裝修、更換冷氣與油漆,總共投入逾萬元開銷,但最終仍無法換得安穩生活。她說,「我媽媽80多歲,當初選擇這地方是因為離教會近,希望能夠平靜安穩生活,沒想到卻像住在地獄裡。」對於協議結果,她坦言「不開心」,但不想要再跟對方一般見識,也只能選擇接受。
另一方面,房東徐女士表示,整起事件讓她疲憊不堪。她說,「租客的房租從去年11月開始一毛不付,還反過來罵我,實在離譜。」她強調地下室從未出租,只用來放置物品,對方藉故攻擊,目的只是拖延不搬。
她也提到,對方曾提出六個月搬遷期並要求遣散費,甚至以報稅問題為由威脅。最終在律師建議下接受協議,她說,「欠租還要求我要付遣散費,從來沒有聽過這種事」。
房東律師津姆則表示,此案反映許多房東忽略法律細節,可能在程序上吃虧。他說,「租約終止通知、證據準備都要及早規畫,不要等事發才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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