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房屋法庭中文口譯員不足 最怕「意思翻錯」問題大
在法院系統中,中文普通話是使用第三多的語言,僅次於英語和西班牙語。根據房屋法庭所屬的紐約市法院的紀錄,2023年,有2333起案件需要普通話翻譯,該數字為五年來最高。然而,房屋法庭全職普通話翻譯的數量並未較五年前有所增加。
根據紐約州統一法院系統網站上的法院數據,2019年,紐約市五大區的房屋法庭共有七名全職普通話翻譯。到了2023年,這一數字降至五名。2022年,五個房屋法庭全職普通話翻譯曾一度降至只有一名。
該網站的數據可能並不準確。一位因擔心受到處罰而不願透露姓名的房屋法庭翻譯說,在2019年、2022年和2023年,法院中有四名全職或兼職普通話翻譯為法院系統的雇員。紐約州的法院口譯員要麼是法院雇員,要麼是按日薪支付的合同工。
紐約州法院管理辦公室的發言人貝克(Alfred Baker,音譯)在以電子郵件回覆查詢時表示:「法院系統正在進行法庭翻譯員測試,並且一直在積極努力加強招聘和外展工作,以解決法庭翻譯員人手短缺的問題,導致這些問題的部分原因包括口譯員退休和搬遷、疫情的影響以及人員調至其他關鍵崗位。」
貝克未能回應請求,確認住房法院全職普通話口譯員的數量。
一位由於擔心受到處罰,要求匿名的口譯員表示:「口譯員一直存在短缺,主要是因為主管們不願意花錢。」
報酬不足 致人手短缺
紐約州法院有責任無償提供口譯服務。這一對語言無障礙的承諾還在州法院系統的《法院口譯員手冊和道德守則》中有所體現,即確保每個人,無論他們的英語水平如何,都能完全參與紐約法院及其法院有關機構的法律程序。
儘管一些訴訟當事人表示他們在獲得口譯員幫助的過程中沒有遇到問題,但受訪的11名訴訟當事人和律師中有七人表示,比起會講英語的訴訟人,他們的案件通常需要等待更長時間才能獲得處理。
貝克在電子郵件中表示,確實可能存在一定的等待時間,因為「口譯員一次只能在一個法庭提供語言服務」。
而有時候,華人租戶們根本無法得到口譯員的幫助。
例如在2024年1月24日,曼哈頓住房法院沒有任何普通話口譯員在場。在一名叫陳學秋(Hok Thu Chan,音譯)的租戶的庭審上,法官奇尼亞(Daniele Chinea,音譯)表示所有的普通話口譯員都生病了。陳學秋不得不讓他的兒子為他翻譯。他還表示,儘管所有全職口譯員當天都不在,法院卻沒有提出讓合同制口譯員提供翻譯的請求。
口譯員人數短缺的一個原因可能是報酬不足。一篇2023年的報導指出,紐約州法院口譯員的薪資範圍是6萬245元到8萬6000元,幾乎比記錄庭審的法庭記錄員少了近35%。而聯邦法院口譯員的薪資範圍從12萬元到15萬7000元不等,超過了聯邦法院記錄員、法庭書記員和法庭官員的收入。在紐約州,合同制口譯員的薪水為半天220元,全天385元。
紐約州政府2025財政年度預算將比上年多分配750萬元給房屋法庭的部分,其中570萬元用於新增法官職位;然而,房屋法庭的增加預算計畫中完全沒有提到口譯員。
紐約市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 of New York City)的一位代表租戶超過20年的律師兼紐約大學法學教授薩諾里(Sateesh Nori,音譯)表示:「需要語言無障礙服務的人往往是那些無權無勢的人。他說,這就是語言障礙問題遲遲無法得到解決的主要原因。」
缺乏培訓 翻譯不準確
法院口譯員有義務「忠實且準確地翻譯所聽到的內容,不作任何修飾或遺漏」。然而,調查發現,許多口譯員未能提供準確的翻譯。
在陳珠林2月7日的庭審上,一位口譯員似乎想不起來「收容所」一詞的英文,花了約10秒鐘才翻譯出來。
在2023年12月12日皇后區房屋法庭的庭審上,一名控告房東騷擾的租戶吳姐娟(Jei Jan Wu,音譯)用英文陳述道:「他會用各種手段折磨你,因為他知道我只是一個獨居的病弱的老太太。我沒有家人或朋友能過來打他。他用各種方式欺負我。」
口譯員將這句話翻譯稱普通話時竟變成:「因為他/她這邊沒有任何的朋友和親人。如果有的話,恨不得過來教訓她/他一頓呢。」
由於「他」和「她」在普通話中的發音相同,口譯員的翻譯可能會被理解為兩種不同的說法。但無論哪種說法,都沒有完全傳達吳姐娟陳述的意思。此外,法庭口譯員翻譯時並未使用第一人稱,這違反了口譯員手冊的規定。
在這次聽證會上,口譯員是遠程工作的,他在翻譯中遺漏了部分證詞內容。
諾里表示,翻譯中的遺漏可能導致重要信息被忽略。他說:「法官可能向訴訟當事人提供了A、B和C選項,但他本可以提供A、B、C和D選項。我們不知道漏掉了什麼,這是最可怕的事。」
之前曾擔任法院語言服務辦公室顧問的韋弗(Cynthia Weaver,音譯)表示,造成這些問題的一個原因是口譯員培訓不足。
一位全職口譯員表示,他最後一次接受培訓至少是三年前。他說,他們的主管每年對口譯員作評估。然而,該主管不懂普通話,只能通過觀察口譯員在法庭上的行為舉止來評價口譯員的表現。
投訴表格 僅有英文版
記者通過《信息自由法》請求獲取的紀錄顯示,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紐約市的房屋法庭僅收到了三起有關口譯員的投訴。其中兩起投訴因調查仍在進行中而無法披露。最後一起投訴涉及一名俄語口譯員。
然而,許多接受採訪的華人租客並不知道他們可以就口譯問題提出投訴。另外,法院口譯投訴表格僅提供英文版本,這意味着這些訴訟人需要尋求口譯員的幫助來對口譯員提出投訴。
在2015年寫給紐約市法院首席行政法官的公開信中,時任市主計長的斯靜格(Scott Stringer)提到了房屋法庭中存在「廣泛的語言障礙」,包括等待口譯員的時間過長以及多語言標識和資料的不足。他建議使用人口統計數據為各區的獨特需求定製標識和口譯服務。他以皇后區有超過10萬名英語能力有限且主要說中文的居民為例,指出皇后區的法院應該增加更多的中文標識。
他寫道:「從安檢排隊到法官的長凳,我們必須以幫助人們從踏進大門開始就能夠順利進行整個訴訟流程為目標來設計整個法院大樓。」
然而,九年過去了,主計長信中提到的那些問題仍然存在。
諾里說:「法院的態度似乎是,『嘿,你為什麼不學英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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