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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餐館戶外用餐設施 8/3前申請截止

根據新法,擁有戶外用餐棚的業者必須在8月3日前向市府申報並自行按照管理規範的要求改建。(市交通局提供)
根據新法,擁有戶外用餐棚的業者必須在8月3日前向市府申報並自行按照管理規範的要求改建。(市交通局提供)

根據法律規定,紐約市餐飲業者如欲繼續保留戶外用餐設施,必須在今年8月3日前向市府提出申請,否則將被罰款。市交通局(DOT)局長羅格貴茲(danis Rodriguez)日前向全市業者發出緊急通知,提示他們注意最後期限。

羅格貴茲表示,現在距離最後期限還有26天,餐飲業者需要及時登錄市府的專門網站https://www.diningoutnyc.info查詢詳細規定和參考模型,並在同一網站內下載申請表並填寫申報。此外,在這個門戶網站內,還為業者提供了從事建材製作、組裝、設計和存儲的合規承包商名單,用戶可自行選擇心儀的承包商並一鍵鏈接至他們的網頁。

規定要求,現已擁有臨時戶外用餐棚的業者在8月3日前申請並獲批後,須在30天內將他們的戶外用餐設施改造為符合新法規範的樣貌。如在10月之後才獲得批准,則改造的最後期限統一設為11月1日。8月3日前未能按時申請的業者,第一次將被處以500元罰款,再犯則罰金加倍,為1000元。此外,交通局還特別提示,8月3日的限期只針對已有臨時戶外餐棚的業者,尚未擁有該設施且店面位置符合條件的業者,可隨時通過上面的鏈接提出申請。

根據市議會去年通過的立法,疫情期間允許餐飲業者在戶外營業的臨時措施將被永久化和規範化,參與項目的業者未來可以在符合規範的情況下永久運營戶外用餐設施。不過,根據新法的規定,戶外用餐設施只能在每年4月至11月間運營,冬季必須暫時移除這些設施,等到來年4月再重新組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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