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截止 網約車司機欠薪補償 快申請

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近日提示,曾在2014至2017年間為網約車平台Uber和Lyft的司機可以向公司提出欠薪索賠,但索賠必須在1月31日(周五)夜間11時59分前提出。詹樂霞透露,總計10萬有資格獲得賠償的司機中,尚有超過1萬人還沒有提出索賠。
根據本報此前的報導,Uber和Lyft曾在2014至2017年間從司機收入中扣除稅費成本,構成「系統性騙取司機薪酬和福利」的違法行為,也未按紐約州和紐約市的規定為司機提供帶薪病假。經過訴訟,詹樂霞辦公室2023年11月與兩大平台達成和解協議,Uber和Lyft分別承諾賠償2億9000萬元和3800萬元,賠償金總計3億2800萬元。此外,兩家公司還承諾為司機設定最低工資標準並提供帶薪病假。
根據索賠標準,所有在2014年至2017年間曾為Uber開車、2015年至2017年間曾為Lyft開車的網約車司機均有資格從超過3億元的賠償金中分得一部分補償。索賠申報從去年3月7日開始,不過根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18日,已提交的索賠申請超過8萬8000份,而符合條件的總人數達到10萬以上,這意味著,還有1萬餘名受害者沒有填報索賠申請。
詹樂霞提示,索賠的截止期限已延長至今年1月31日,所有索賠申請均須在當日結束前完成。符合條件的司機或前任司機可通過檢察長辦公室官方網站提供的綜合入口https://ag.ny.gov/lyft-uber-settlement進入申請頁面,然後按指示內容分別進入Uber和Lyft的索賠網頁。網頁原文為英文,但提供一鍵翻譯功能,英文水平有限的華人司機可翻譯成中文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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