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馬泰集會 籲支持社會住宅提案

市議員馬泰(Christopher Marte)近日在市政廳前舉行集會,呼籲支持社會住宅提案,推動長期可負擔住房。此次集會得到州眾議員蓋拉格(Emily Gallagher)、州參議員克萊爾(Cordell Cleare)、市主計長蘭德(Brad Lander)及其他民選官員和住房維權組織的支持。
馬泰日前向市議會提出兩項社會住宅政策提案。首項決議案呼籲通過州提案(S.5674 / A.9088),成立社會住宅發展機構(Social Housing Development Authority, SHDA),由州府負責開發與維護永久可負擔住房,以應對當前的住房危機。該提案由州眾議員蓋拉格與州參議員克萊爾主導。
社會住宅屬於永久可負擔住房,強調社區所有權和民主控制。該提案將使州府能夠建設、收購並翻新可負擔住房,租金上限為住戶收入的25%,並且100%使用工會勞工施工。此計畫將確保至少25%的單位保留給收入低於地區中位數收入(AMI)30%的人群。初期資金為50億元,預計可建設約2萬6000個可負擔住房。
第二項決議案支持聯邦眾議員歐凱秀(Alexandria Ocasio-Cortez)去年提出的「住房提案」(Homes Act),該提案建議在聯邦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設立獨立機構,收購並管理陷入困境的房地產。
馬泰強調,紐約市住房危機嚴重,市場導向方案屢屢失敗,現有的可負擔住房對工薪階層來說仍難以負擔。「我們需要大膽的公共資金方案,確保住房的長期可負擔性,讓其不僅是幾年的保障,而是世世代代。」
市主計長蘭德指出:「數十年前,州政府推動了米契爾-拉瑪住房計畫,為五大區建設了大量可負擔住房。今天,州眾議員蓋拉格與市議員馬泰提出了新的公共住宅願景,確保紐約市民能在這座城市安居樂業。」
1955年,州參議員米切爾(MacNeil Mitchell)與州眾議員拉瑪(Alfred A. Lama)聯手發起法案,要求為開發商提供低息貸款等支持,用於新建或改建可負擔住宅,同時限制租金漲幅及入住資格。該法案因成功新增超過10萬套可負擔住房,並授予政府強力干預和主導住房事務的權力而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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