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處攜台灣會館 4/11受理申請換發護照

為推行海外便民服務,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宣布,將與位於法拉盛的紐約台灣會館合作,訂於本月11日(周五)上午10時10分至中午12時,在會館辦理行動領務,受理台灣民眾申請換發護照及文件驗證。
行動領務服務包括申請件收件與初步審核。現場不發件,也不處理速件,且僅限本人親自辦理,不受理託人送件代辦。此外,首次申請核發護照者,仍需親至經文處辦理。
經文處提醒,為縮減等候時間、增加辦理速度,申請民眾事先需備齊所需文件攜至現場遞件,所需文件包括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已逾效期者,請提交其他身分證件,如美國護照、美國駕照、永久居留證正本及影本等。
此外,民眾還需攜帶護照申請表或文件證明申請表、兩張護照專用相片、擬申請文書驗證正本及影本。護照相片須提供近六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相片。
申辦一般護照費用每本45元,申辦驗證之英文原件與中譯本,每件各15元。申請人請自備現金或銀行匯票,不接受信用卡或個人支票支付。
新護照與文件驗證正本,將分別在七周與十個工作天後發件,申請人可本人或託人持收據與身分證明,至經文處取件。若是擬由經文處代送郵局寄回者,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貼妥郵票11元。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經文處網頁公告說明,護照類網址:taiwanembassy.org/usnyc/cat/15.html。文件證明類網址:roc-taiwan.org/usnyc/cat/17.html,或電郵consular.ny@mofa.gov.tw洽詢。
台灣會館地址: 137-44 Northern Blvd., Flushing, NY 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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