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未鬆口 堵車費最後期限仍為4月20日

根據此前的報導,大都會運輸署(MTA)已與聯邦達成協議,同意曼哈頓堵車費至少可以收取至10月底。但聯邦方面律師團隊最新釋放的消息指,留給紐約的最後期限仍維持4月20日不變,並未寬限到10月。不過,如果紐約方面無視這一要求,聯邦也尚未提出具有約束力的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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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聯邦的助理律師塔爾琴斯卡(Dominika Tarczynska)近日強調,聯邦方面給紐約自行取消堵車費的期限仍為4月20日,如之後仍在收堵車費,運輸部長達菲(Sean Duffy)有權決定如何處理,「可能意味著任何事情」。不過,塔爾琴斯卡透露,運輸部方面目前正在評估可能的懲罰方式,意味當局還沒有準備好充分預案。
運輸部在撤銷堵車費許可後,曾將3月21日設為最後期限,要求紐約在此日前停止收費,但MTA無視該要求。在3月21日過後,聯邦再給予30天協商期,要求MTA在4月20日前停收。不過,紐約方面仍表示不會遵從新的要求。MTA代理律師卡普蘭(Roberta Ann Kaplan)表示,除非法庭發布禁制令,否則收費不會停止。
根據本報此前的報導,MTA與運輸部4日曾達成一項協議並提交給法庭,根據協議內容,雙方將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關於堵車費官司的最終動議,隨後交由法官作出裁決。此消息當時曾被普遍認為是聯邦鬆口、允許MTA收費至10月底的標誌,不過塔爾琴斯卡在法庭聽證會上的陳述表明,聯邦其實並未打算妥協,仍將繼續敦促紐約停止徵收堵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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