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川普坐牢將引發大規模憲政危機
前總統川普遭控2016年大選期間付給緋聞對象「封口費」時偽造商業紀錄,陪審團5月30日裁定34項起訴重罪全數罪名成立,法官訂於7月11日宣布刑期。新聞周刊(Newsweek)6日報導,法律專家指出,川普坐牢恐將引發大規模憲政危機。
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法律教授吉爾曼(Greg Germain)受訪時說,川普被判坐牢將衍生許多法律挑戰,由於後果相當嚴重,川普因此能夠躲過牢獄之災。
吉爾曼表示,川普應該不會被判有期徒刑,否則將引發嚴重的憲政危機與一連串上訴官司、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聲請等挑戰,囚犯川普對於司法系統來說彷彿燙手山芋。
吉爾曼分析,比較精明的解套辦法是判處川普緩刑,或者裁定刑責等到上訴結束才執行。他說,
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默欽(Juan Merchan)如果判處川普坐牢,會讓外界覺得默欽「存有偏見」(biased)。
威德勒大學(Widener University)法律教授狄米諾(Michael Dimino)同樣表示,讓川普坐牢將引發憲政危機。狄米諾受訪時說,川普「極不可能」入獄服刑。
狄米諾說,諷刺的是,競選期間處理川普坐牢問題,將比等到川普在大選贏得勝利而上台之後才要解決,困難度提高許多。
他表示,州立法院是否有權判處美國總統或總統候選人坐牢並無前例可循,但各州不能干預聯邦權限的準則則非常清楚,包括總統必須履行職責。
狄米諾指出,總統代表全國,某一州無權掌控渠他49州;最高法院日前在科羅拉多州選票列名訴訟裡,大法官便一致認為科州無權阻擋川普列名選票,因此如果某一州判處川普坐牢也將構成違憲,某一州如果要對總統做出可能影響履行總統職責的旅遊禁令等處罰,同樣不符憲法。
對於總統候選人,憲法並沒有賦予任何特殊地位,候選人並沒有憲法職責必須履行,但狄米諾分析,如果某一州讓總統候選人坐牢,導致無法參加競選活動,將對選舉造成嚴重干預,影響選舉結果的合法性。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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