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建北達州輸油管涉多罪 綠色和平組織判賠6.5億

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因抗議達科塔輸油管(Dakota Access pipeline)興建計畫,涉嫌毀謗等罪名官司,19日被法院判賠6.5億元;該組織法律顧問帕瑪納巴(Deepa Padmanabha)被問及是否上訴,以「抗爭尚未結束」回應。
北達科塔州法院九人陪審團宣判,總部荷蘭的綠色和平國際」及其美國分部在抗議活動期間,毀謗、僭越、叫囂、共謀等罪都成立,應賠償達拉斯的能源轉運公司(Energy Transfer)及其達科塔分公司逾6.5億元。
判決後,記者問帕瑪納巴,巨額賠款會不會讓綠色和平在美國銷聲匿跡?他回答,該組織的工作「永遠不會停止。」「這是今天最重要的訊息,我們步出法院就會靜下來商量,接下來該如何走。」他說,第一步就是上訴。
能源轉運公司說,此一判決是北達州曼丹(Mandan)所有居民的一大勝利。「法院判決綠色和平該為會員針對我們的行動負起法律責任,我們固然高興,這場法律勝仗的真正意義是,曼丹和全北達州人終於受夠了抗議者幾乎無日無之的騷擾,抗議人員就是綠色和平贊助、訓練的。」
該公司稱,提告綠色和平的主要原因是它不守法,與言論自由無關,言論自由權與違法,是有差別的,法院如此判決,對懂得其分際的美國人,也是一大勝利。
本案起自2016、2017年抗議人士針對能源轉運達科塔分公司建造輸油管,經過密蘇里河河上游立岩蘇族原住民保留區引發紛爭,進行一系列示威抗議活動。蘇族人反對輸油管經過他們的保留區,理由是會影響供水安全。2017中,這條橫跨數州的輸油管開始運作。
原告律師考克斯(Trey Cox)說,綠色和平付錢請人到管線預定地抗議、阻擋交通、發表不實言論,目的就是阻撓建築工程。被告律師說,這些說法都毫無證據,該組織員工幾乎沒有參與抗議活動,工程延宕、原告財務重組等問題,都與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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