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機構宗教稅務豁免案 大法官巴瑞特立場受矚目

新聞周刊(Newsweek)3日報導,最高法院審理「天主教慈善管理局訴威斯康辛州案」(Catholic Charities Bureau v. Wisconsin)的言詞辯論庭上,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立場似與其他保守派大法官不同,引起注意。這起案件的裁決結果,牽動政府稅務單位對非營利組織提供的宗教豁免(religious exemptions),今後是否出現範圍變化。
具有天主教背景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享有宗教豁免,不必繳交州政府的失業保險稅,是這起訴訟的核心爭議。大法官將決定天主教慈善管理局是否符合憲法第一修正案認定的宗教雇主(religious employer),或者純粹只是提供職業訓練、住房安置服務的「非宗教性質的非營利組織」(secular nonprofit)。
如果最高法院裁決天主教慈善管理局勝訴,未來可能讓更多非營利組織得以享受宗教豁免的稅務福利。判決預計今年六月底出爐。
天主教慈善管理局表示,機構雖然與天主教會有關,屬於宗教性質,但對不分信仰的所有民眾提供協助,不會要求民眾改信天主教。威州官員指出,天主教慈善管理局屬於非宗教性質的非營利機構,不應該享受免繳失業保險稅的豁免。
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戈薩奇(Neil Gorsuch)在1日言詞辯論庭發言當中,均透露較支持天主教慈善管理局的立場。不過,巴瑞特則對宗教豁免範圍似乎太籠統提出質疑,看法較傾向中間路線。
身為天主教徒、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法學教授出身的巴瑞特說,想要清楚區分信仰團體以及宗教團體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確有困難,「問題之一就是如何畫下界線」。她表示,即使要認定某人是否為宗教牧師,也常遇到困難,以牧師豁免權(ministerial exemption)為例,「如果法院必須判定誰才算是牧師,是不是造成過度干涉(excessive entanglement)?」
自由派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則說,這個領域有許多困難問題必須面對,例如素食餐廳、醫院等,「關鍵在於我們不能給予某些宗教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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