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房屋局爆史上最大弊案 70雇員受賄200萬遭起訴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6日宣布,同時起訴70名紐約市房屋局(NYCHA)前任和現任雇員,他們涉嫌在紐約市政府樓維修工程招標時使用非法手段收受承包商賄賂。這起案件破了聯邦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歷史上單日同時起訴的最高人數紀錄。
在共計70名被告中,有66人於6日在紐約、新澤西和康州分別被捕,被捕者的年齡在30至64歲之間。起訴書顯示,所有被告在實施犯罪期間皆為紐約市政府雇員,主要負責管理市內的政府樓。在政府樓需要維修或保養時,他們要求承包商預付款項以獲得合同、或要求承包商在完成工程後再接受付款。由於承包商必須獲得管理人員簽字後才能從市府方面獲得付款,因此這些被告便以此項權力作為交換條件,從承包商處索取現金賄賂。
根據起訴書透露的內容,被告通常會索要合同金額的10%至20%,甚至更高。根據不同合同的數額大小,他們通常能從每筆合同中得到500至2000元的非法收入。據統計,70名被告總計獲得了超過200萬元的貪污款,以換取價值超過1300萬元的無標合同。
紐約市的法律規定,政府樓維修和建築工程需要使用外部承包商時,必須通過招標程序。不過,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當合同價值低於一定門檻(通常為1萬元)時,負責工程管理的公務員享有一定的靈活性,可以自行雇用承包商,無需多次重複招標。這種「無標」的程序更加快捷,有助於緩解一些租戶的燃眉之急,但同時也為不法人員提供了尋租的空間。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介紹,本案是司法部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單起受賄案件,紐約市政府中存在的腐敗文化需要被終結。司法部長加蘭德(Merrick Garland)則承諾,司法部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起訴這些濫用公職中飽私囊的人。
根據南區聯邦法院公布的地圖,70名被告工作的政府樓社區遍布全市各區,腐敗活動幾乎無所不在。絕大部分被告被控以索賄和受賄(Solicitation and Receipt of a Bribe)以及利用職權敲詐勒索(Extortion Under Color of Official Right)兩項罪名,若罪成,分別可判處最高10年和20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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