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愛借親友名買房 卻慘遭對方玩失聯
在美國華人新移民群體中,常因借用好友名字作為屋主名頭而產生糾紛。借名房產投資者認為自己在中國身分敏感,不願外人知道;或考慮美國法律嚴格,避免自己投資物業意外觸法。不過,令這些人沒想到的是,即使好友間也常會發生糾紛。華人法律專家認為,人性並不可靠,關鍵是法律。
不久前,核桃市華人居民Chong先生找到地產經紀袁立功,自稱在中國經商多年,擁有連鎖店,近年在南加投資一處獨立屋,價格逾百萬元。他表示,由於擔心美國對資金來源檢查嚴格,就將投資房產屋主的名字借用了一位洛杉磯親友的名字,但投資資金都是自己想方設法來自中國。他這次來洛杉磯,是希望與親友商量將屋主名字更改過來,方便自己日後處理。Chong先生說,當他將自己想法通知這位親友後,就再也聯繫不到了,給他帶來很大困擾。
Chong先生表示,目前他與家人在購買的住宅裡面住,雖然是自己買的物業,可總感覺像是住別人的房子,心裡不踏實。他說,由於當時買房心情急切,但根本沒有想到日後會出現變故。他自己不熟悉美國購買房產的程序,一切也都由這位親友全權處理。兩人之間關係很好,很信任對方,也就沒有什麼簽合約以及留下書面憑證。但如今親友避而不見,讓他很後悔。
另一件涉及華人購買房產屋主名頭的糾紛發生在橙縣安那罕市。袁立功說,糾紛涉及的是一棟豪華公寓,價格90萬元左右。華人李先生表示,購買公寓時,不想外人知道自己的身分。就拿了首付十幾萬元,餘款以一位朋友名義貸款,兩人商議屋主用朋友的名字,朋友的公司也可以享受貸款支付利息抵稅。李先生現在想將公寓產權名字更改到自己名下時,多次聯絡朋友沒有成功。
律師劉龍珠表示,在美國生活人性靠不住,重要的還是要靠法律。劉龍珠說,在他經手的民事糾紛案子中,常常發生借用朋友名字購買或投資房產,最終朋友見利忘義,雙方反目成仇,而且這種案子常常難打贏官司。因為在案件審理時,法官會要求自稱房產出資者來證明資金出處來源,是否合法。如果是在中國的投資者,往往讓多位好友幫助將巨款分期不同數額匯出,但要讓這些好友到美國來作證卻很難。此外,糾紛雙方是否有借貸合約,是否屬於禮物贈與,而且還必須拿出書面文件。
劉龍珠說,這種情況常常發生在中國居住且當事人身分比較敏感,認為一旦有了書面文書「白紙黑字」就更加證明自己在美國購置房產,成為別人說「你不愛國」的鐵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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