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取郵寄支票再洗白 銀行損失270萬 洛男獲刑
南洛杉磯一名男子因竊取郵寄支票並利用社媒發展第三方「幫忙帳戶」洗白贓款、造成銀行損失至少270萬元,19日被判聯邦監獄七年又三個月牢刑,其同夥上月已獲刑四年九個月。
36歲的被告Carlos Corona,今年5月承認串謀實施銀行詐欺和重大身分盜竊等控罪。根據聯邦檢察官起訴書,從2020年10月到2023年8月近三年內,Corona及其同夥參與一系列支票盜竊案,他們從郵箱中偷盜郵件和支票,甚至還從郵局外的收集箱中竊取。之後,他們透過社交媒體聯繫「喜歡意外之財」的帳戶持有人,這些人通過出借自己的銀行帳戶或借記卡信息分得一杯羹。Corona及同夥將偷來的支票存入這些「幫忙帳戶」;「幫忙賬戶」分得部分佣金,但多數贓款還是進入盜竊團夥口袋。
檢察官表示,多數情況子下,被偷盜的支票被犯罪團夥仿冒原始收款人的名義簽署;某些情況下,一些支票則會被改為寫款人簽名而存入銀行。被告們再從這些銀行帳戶中提款、電子轉帳或藉記卡消費。
將近三年內, Corona和本案另一名31歲共同被告Jose Luis Edeza Jr.,試圖從一家很有影響力的大銀行和信用卡公司竊取至少530 萬元,實際造成該銀行和信用卡公司損失270萬元。
洛杉磯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表示,Corona被判處賠償272萬元。
Jose Luis Edeza Jr.今年7月已向洛杉磯聯邦法院認罪,獲聯邦監獄四年九個月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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