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禁中國人置產 再攻防
佛羅里達州立法限制中國移民在佛州購買房產,這項名為SB 264的州法正面臨層層法律挑戰。美國第11巡迴上訴法院19日針對該法律合法性進行口頭辯論,重點關注方向包括:該法與聯邦法律有無潛在衝突、原告是否有權提起訴訟。
最近有多個州立法限制外國個人或實體土地所有權,此案是迄今最大的法律考驗。國會研究服務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發現,去年有16州頒布此類法律,佛州是其一;另外還有20個州提出了監管外國財產所有權法案。
佛州訟案原告包括持有H-1B特殊職業簽證者在內,他們表示,該法干擾總統制定外交政策能力,而且基於國籍進行歧視,違反「公平住房法」(Fair Housing Act)和「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前總統柯林頓任命的法官威爾遜(Charles R. Wilson)19日詢問佛州,是否是想強調每個州都可以針對外國房地產投資實施自己的限制。威爾遜說:「地方法院似乎將國家安全和外交事務區分開來;但在我看來,國家安全是總統特權。」
代表佛州辯論的佛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資深副檢察長福雷斯特 (Nathan Forrester) 則表示,SB 264「是在特定基礎上做出有限努力」。
佛州法律禁止「住所」在中國的非公民購買該州任何房產,只有少數例外;限制較少的禁令也適用來自其他幾個「受關注國家」移民,其中包括古巴、委內瑞拉、伊朗、北韓、敘利亞和俄羅斯在內。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資深專職律師、也是代表住在佛州之四名中國人提告的律師戈爾斯基(Ashley Gorski) ,19日告訴第11巡迴法院小組,佛州非法限制中國人住房。
戈爾斯基把此法與20世紀初禁止中國人置產、但早就被推翻的法令相比較,指出SB 264有明顯的歧視。她說:「本案涉及州法,該法律以非比尋常的方式針對某些來自外國的個人。」
但是福雷斯特說,佛州法令回應拜登政府的國安顧慮,包括中國政府構成的威脅,「這與種族無關,我們的顧慮是中國政府操控,而法令旨在防範。 」
川普總統任命的法官拉克(Robert Luck)聽審期間對戈爾斯基的當事人是否可提起訴訟表示懷疑,詢問他們受到的具體損害為何。
戈爾斯基回答,法令阻止中國公民在佛州獲得房屋貸款, 對中國宣告「某種經濟戰」,可能有重要的外交政策影響。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