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高股價拋售獲利逾2億 華人涉投資詐騙被控罪

聯邦破獲一宗「拉高出貨」(Pump-and-Dump)投資詐騙案,政府已查扣不法資金2.14億元,並將包括兩名台籍在內的七名嫌犯提出刑事起訴,不過,七嫌仍未到案,法院已發出逮捕令。
根據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日前公布的起訴書,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被告涉嫌對開曼群島註冊的「華夏博雅」(China Liberal Education Holdings, Ltd.)股票,施行誤導性宣傳,這家公司聲稱在中國提供教育服務。
這起「拉高出貨」騙局中,據稱有中國境內人士透過社媒和通訊平台假冒美國投資顧問,虛假承諾投資該公司可獲高額回報。經人為操縱股價上漲後,被告拋售數千股股票,並因此獲利數百萬美元,最終導致股價暴跌,其他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部分人幾乎血本無歸。
遭控電匯詐欺和證券詐欺的七名被告分別為:林祥傑(Lim Xiang Jie Cedric,以下均為音譯,50歲,馬來西亞)、柯森才(Ko Sen Chai,57歲,馬來西亞)、黃金星(King Sung Wong,39歲,馬來西亞)、溫雄偉(Siong Wee Vun,37歲,馬來西亞)、黃國華(Kok Wah Wong,56歲,馬來西亞),以及兩名台籍鄭明深(Ming-Shen Cheng,36歲,台灣)、馬建龍(Chien Lung Ma,54歲,台灣)
目前所有被告均未到案,法院已簽發逮捕令。調查期間,執法部門查扣約2.14億元詐騙所得,資金現由美國政府保管。芝加哥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已提起民事沒收訴訟,若獲法院批准,這筆資金將用於賠償受害投資者。
伊利諾州北區代理聯邦檢察官莫帕斯夸爾(Morris Pasqual)與FBI芝加哥辦事處特別探員德波德斯塔(Douglas S. DePodesta)共同宣布本案。美國證交會波士頓地區辦公室及SEC監察長辦公室提供重要協助,聯邦助理檢察官哈斯滕(Jared Hasten)代表政府起訴。
證券詐欺每項罪名最高可判25年聯邦監禁,電匯詐欺每項最高20年。當局補充,起訴書僅屬指控,被告在被證明有罪前均推定無辜。如有疑似受害者,請至FBI官網填寫表格(https://forms.fbi.gov/cgmarketintegrity),或致電(800)225-5324)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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