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14人提上訴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去年11月宣判,45人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當中14人提出上訴,香港律政司亦就劉偉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站最新顯示,兩案上訴許可申請,將於今年7月14日進行聆訊,料需時10日。
綜合港媒報導,去年12月17日為提出上訴期限,當時共有14人提出上訴,包含不認罪12人及認罪2人,其餘31名罪成被告,在限期前沒提出上訴。
這14名上訴被告,遭判囚4年5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分別是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譚得志、何啟明、鄭達鴻、陳志全、梁國雄及黃子悅。其中,認罪被告譚得志和黃子悅提出刑期上訴,其餘12人則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
另外,劉偉聰及李予信經審訊後獲無罪裁決,香港律政司早前決定就劉的無罪裁決上訴,但沒有就李的裁決上訴。
港媒9日報導,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站顯示,上述案件排期在7月14日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預計需時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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