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文物保護法今實施 追索流失文物無時效限制

中國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於3月1日起實施,修訂後的文物保護法由8章80條增加到8章101條,首次明確對流失境外中國文物的追索權和有關程序,為中國開展文物追索返還提供有力法律支撐,聲明中國對於因被盜、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權利,且該權利「不受時效限制」。
新版中國文物保護法, 係由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於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文物保護法修訂內容涉及不少,例如對國有文物的認定,新增「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遺存的起源於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並明定中國官方「鼓勵公民、組織合法收藏,加強對民間收藏活動的指導、管理和服務」。
在新法的第六章,新增「國家加強文物追索返還領域的國際合作」,明定中國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依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因被盜、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開展追索;對非法流入中國境內的外國文物,根據有關條約、協定、協定或者對等原則與相關國家開展返還合作。並強調中國對於因被盜、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權利,「且該權利不受時效限制」。
此外,新法還對文物販售的真假進行規定,要求「文物銷售單位銷售文物、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文物,應當如實表述文物的相關資訊,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據「中國收藏雜誌」,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表示,此次修訂明確了流失文物追索和國際間文物返還合作制度,同時增加有關「對等原則」表述,促進國際文化遺產領域交流合作等,體現了中國在文物保護國際合作中的「積極態度和大國擔當」。
央視2024年底曾指出,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完全統計,在全世界47個國家、218家博物館中,中國文物數量達167萬件,而流散在海外民間的中國文物數量更是館藏的10倍之多。
而中新社3月1日援引來自中國國家文物局的消息指出,為切實做好相關工作,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文旅部、中國國家文物局、司法部、住建部、中國全國普法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學習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的通知。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國家文物局2019年新設了「流失文物追索返還辦公室」,截至目前中國已與秘魯、義大利、希臘、土耳其、美國、澳洲等27個國家建立了防止文物盜竊、盜掘及非法出境的政府間合作框架,成功促成了43批次、1900餘件(套)流失文物回歸中國。中國與美國2024年初已三度續簽「關於防止中國文物非法入境美國的政府間諒解備忘錄」,有效期再度順延五年。
中國官方2023年5月也發布新禁令,大幅收緊藝術品出境規範,將張大千、溥心畬等名家畫作將改為「一律不准出境」,名單並添加梁啟超、嚴復、李叔同、吳昌碩等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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