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罷免升溫 中選會:3日起共收到47案 44案是立委

全國罷免潮升溫,全台罷免團體自初六開工、3日起陸續送出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統計,截至今天下午5時止,共收到47件罷免案送件,其中44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2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罷免國民黨立委團體上周一送出第一梯次的罷免提議書,包括北市王鴻薇、李彥秀、新市葉元之、桃園市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竹市鄭正鈐、南投游顥、馬文君、台中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丁學忠、台東黃建賓、花蓮傅崐萁;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12個罷免國民黨立委團體今天再赴中選會送件,被提議罷免者北市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新北洪孟楷、張智倫、林德福、羅明才、廖先翔;竹縣徐欣瑩、林思銘;台中楊瓊瓔、江啟臣,不過羅智強罷免案因格式問題,改為11日送件。
國民黨也祭出「以罷制罷」反制,中選會也收到13件綠營立委罷免案,包括北市吳思瑤、吳沛憶,新北李坤城、蘇巧慧、張宏陸、吳琪銘,台中蔡其昌、何欣純,南市林俊憲、王定宇,嘉縣陳冠廷,原住民立委伍麗華、陳瑩等13人。
根據選罷法規定,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件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正確;第2階段連署,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進入第3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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